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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于
2020-04-09在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苏州市吴江区林业站关于吴江区森林经营规划编制和吴江区“十四五”期间森林采伐限额编制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现邀请全国供应商参与投标,有意向的单位请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参与投标。
采购文件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
一、项目编号(略)-WJ-C-(略)
二、项目名称:吴江区森林经营规划编制和吴江区“十四五”期间森林采伐限额编制项目(具体技术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一)规项目背景及总体要求
森林采伐限额是指各种采伐消耗林地上林木总蓄积量的最大限量,是根据合理经营、永续利用的原则,对森林、林木进行科学测算后,经国务院批准实施的采伐量。实行森林采伐限额管理是控制森林资源过量消耗、保护及合理利用资源的重要手段,是落实国家关于森林资源保护发展战略方针、决策部署的具体体现,是推动森林可持续经营的重要保障,对控制森林过量消耗、保持森林资源持续增长发挥重要作用。国务院批准江苏省各地的“十三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将于(略)年底执行期满,(略)-(略)年将执行“十四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
编制森林经营方案,是科学制定和严格实行森林采伐限额的基础和保障。根据照《国家林(略)关于加快推进森林经营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林资发〔(略)〕(略) 号)文件要求,各县(市、区)要加快推进森林经营方案编制,切实提高森林经营方案编制质量。国有林场等国有林经营单位的采伐限额必须以经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的森林经营方案为基础核定。
为认真做好“十四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编制工作,保障森林资源持续增长、巩固生态建设成果、建设好绿色江苏,江(略)组织开办了全省“十四五”期间森林采伐限额编制培训班,编制并下发了《江苏省“十四五”期间森林采伐限额编制方案》(苏林资〔(略)〕(略)号),要求各级林业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十四五”限额编制工作明确目标任务,掌握工作方法,深刻领悟编限的基本原则,进一步理清编限单位,准确把握编限范围、限额(略)项、采伐类型、测算要求和测算方法等规范性内容和技术性要求,科学合理、高质量地编制好“十四五”采伐限额,为未来五年全省森林资源的保护发展和采伐利用提供科学遵循。
(二)服务内容
1.吴江区森林经营方案、和“十四五”采伐限额编制基础数据的收集(略)理
2.合理年伐量测算
3.项目成果材料
(三)交货期、交货方式及交货地点
1、交货期:
(1)基础数据
签订合同后(略)天内。
(2)森林经营方案
基础数据完备后(略)天内;
(3)合理年伐量测算
基础数据完备后(略)天内;
2、交货方式:线上(略)电子数据并寄送纸质版编制成果。
3、交货地址:(略))
四、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资格要求:
A、响应单位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包括但不限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其他组织、自然人及成立未满一年的法人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税务登记证(如有)和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社会保险登记证和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B、响应单位应当具备的特殊条件:
1. 具有有效期内的国家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略)采购活动。
五、磋商文件获取信息:
1、本项目实行供应商(略),(略)截止时间(略)年4月(略)日。
2、各投标单位必须通过吴江(略)会员端(http://(略).(略).(略).(略)/wjhy)进行该项目(略),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技术咨询人员:朱工,咨询电话(略),QQ号(略)。
3、(略)流程:
(一)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吴江(略)上交易”(略)注册企业基本信息,(略)扫描件,提交备案通过。
(二)(略)。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吴江(略)上交易(略),输入注册时设置的用户名和密码或者通过(略)证书(略)。(略)后通过采购(略)采购项目,(略)“(略)”(略),(略)成功后,(略)会显示(略)成功确认单以供打印。
(三)(略)公布。(略)成功的供应商应按规定时间至开标(略),响应截止时间后代理机构进行供应商(略)公布,(略)采购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表。
(四)文件获取。采购人、代理机构在“苏州市吴江(略)上交易(略)发布电子采购文件,(略)供应商从“苏州市吴江(略)上交易(略)获取。
((略)”的“采购公告”或“苏州市吴江(略)上交易(略)自行查看所报项目的补充通知。
六、磋商时间、地址:(略)1.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时间(略)年4月(略)日(略)~(略)
2.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略)年4月(略)日(略)
3.磋商时间(略)年4月(略)日(略)
4.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及磋商地址:(略)3楼开标室
七、联系及监督:
1.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暨兴 联系电话(略)-(略)
2.采购人:(略)区林业站
地址:(略)nbsp; 联系电话(略)-(略)
3.政府采购监督电话(略)-(略)
八、其他应说明事项:
1(略)上询问。(略)成功的供应商在(略)后,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在“苏州市吴江(略)上交易(略)中进行询问,询问信息不显示询问人的相关资料(略)上交易(略)收到询问后应在(略)上答复的方式予以解答,由(略)回复给询问人。
2、质疑按《中华人(略)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相关规定提出,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略)。
3、供应商打印、保留“(略)确认单”质疑时与质疑函一并提交。
联系人:(略)nbsp; 联系电话(略)-(略)
地址:(略)
4、疫情期间投标特别说明:
4.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新型冠状病毒传染风险的人员,不得进入开评标场所:
(1)最近(略)天接触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
(2)来自或途经重点地区的来苏、返苏人员,在苏隔离观察(留验)未满(略)天的;
(3)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的;
(4)未佩戴口罩或(略)测量体(额)温超过(略).2°C的。
(5)参与开评标活动所有人员应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措施,预留足够时间提前到达开评标场所,并配合场所工作人员依次进行体温检测,不配合工作人员管理的,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入场。
4.2针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的投标须知:所有投标进场人员进入开标(略)应携带个人(略),事先填写《苏州市公共(略)交易项目人员信息登记表》(见磋商文件附件格式,加盖响应单位公章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投标单位到场代表须身体健康,持健康码绿码并佩戴口罩。否则如因无绿码或生病等原因不能进入开标室造成的相应损失,由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疫情期间投标规定详见(略)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吴江区公共(略)开评标活动(略)管理细则(试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政策如有变化的,以最新通知为准。
十、本磋商文件的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请贵单位(略)本次磋商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磋商准备,按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磋商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磋商。
十一(略),成交公告亦是刊登在此媒体,敬请各供应商注意。
(略)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