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内容2.7工 期:(略)日历天
2.8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2.9政府采购政策:支持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企业)企业发展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略)采购法》二十二条之规定: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良好的社会信誉,并在人员、设备、安全、技术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提供企业(略)、(略)、(略)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财务报表或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表);
3.3被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员工,提供连续缴纳的(略)年(略)月至(略)年(略)月的社保证明(注:社保证明指由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原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者(略)站(略)的带有社保机构印章或二维码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及劳动合同原件;
3.4供应商须具备(略)施工总承包(略)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企业(略)年1月1日以来(略)(含)(略)业绩证明资料,以合同签订之日算起(附中标通知书、合同、验收报(略)址);
3.5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略)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项目;
3.6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号),投标人(略)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略)站(***重违法失信行为(略)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截图打印,(略)别装订入响应文件正副本(应当将信用记录清晰展开打印,否则视同未提供。);
3.7提供企业到栾川县农民工工资(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栾川县(略))开具本企业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资信证明;
3.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
3.9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投标资格。
上述内容作为资格后审时审查的内容,资格审查时须提供以上原件,未提供原件者其投标将被否决。
4.投标文件(略)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略)月(略)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略)时至(略)时,下午(略)时至(略)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洛阳市(略)栾川办事处(栾川县七里坪石方路汉腾汽车斜对面妙优车二楼)(略);
4.2(略)时需携带:(略)时请按照供应商资格要求提供原件,留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用A4纸复印,法人(略)留原件、被授权人(略)留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注:以上证件审查原件,留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1套,复印件每页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必须是清晰、完(略)的,供应商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资料不完(略)不清晰的不予接纳。
5、谈判文件的(略)
5.1谈判文件售价(略)/份,现金(略),售后不退。
6、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地点
6.1谈判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谈判开启时间(略)年(略)月(略)日上午(略)点(略);
地址:(略)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略)》、《(略)》上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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