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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7在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南京市秦淮生态环境局纯水仪、无人机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现邀请全国供应商参与投标,有意向的单位请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参与投标。
索引号: (略)-(略)信息(略)采购公告发布机构: (略)生成日期: (略)-(略)-(略)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略)秦淮(略)纯水仪、无人机采购项目公开
招标公告文 号: 关键词: 采购内容概览: (略)链接地址:(略)项目概(略)秦淮(略)纯水仪、无人机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略)2(略)室(南京地铁2号线4号(略)站上盖建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略)年(略)月(略)日(略)点(略)(北京时间)前递交
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1
项目编号:(略).2项目名称:(略)秦淮(略)纯水仪、无人机采购项目1.3总
预算金额:人民币(略)1.4(略)包划(略)及最高限价:(略)包一:(略)包编号:(略)-1(略)包名称:纯水仪最高限价:5(略)包二:(略)包编号:(略)-2(略)包名称:无人机最高限价:(略)注:每个(略)包各确定一名中标
供应商,供应商可参加一个或两个(略)包,但最多只能中标一个(略)包。评标顺序为(略)包一至(略)包二,如供应商两个(略)包排名第一,则只能中标次序排列最前的(略)包,(略)包二则由排名第二的供应商中标((略)包号次序从(略)包一至(略)包二按顺序排列)。1.5采购需求:(略)秦淮(略)根据工作需要,拟采购纯水仪、无人机各一套,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1.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略)天内交付并完成安装调试及验收。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8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略)〕(略)号)及《(略)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略)办法((略))〉的通知》(国统字〔(略)〕(略)号)等文件规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工业。1.9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二、申请人的
资格要求: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
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
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本项目按照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1)本项目(略)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2)本项目(略)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略)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_%。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略)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_%。(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
评标办法与标准。2.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并提供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无2.4第2.1(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5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略)年内因违法经(略)采购活(略)采购活动。2.6不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有夫妻、直系血亲关系的,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略)采购活动。2.8为采购项目提供(略)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2.9拒绝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略)采购严重违法失信(略)采购活动。采购
代理机构将在开标结束后,通(略)查询投标人
信用记录并保存。三、获取
招标文件3.1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3.2地址:(略)2(略)室(南京地铁2号线4号(略)站上盖建筑)3.3具体方式:3.3.1投标申请人将营业执照、(略)及委托(略),资料提交齐全后获取采购文件。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和地点4.1投标文件接受开始时间:(略)年(略)月(略)日(略):(略)(北京时间)4.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略)年(略)月(略)日(略)点(略)(北京时间)4.3提交投标文件地址:(略)2(略)室(南京地铁2号线4号(略)站上盖建筑)4.4每(略)包投标文件份数:一式(略)份((略)份正本、(略)份副本);投标人应提供电子版投标文件1份(一般应为PDF版以及(略)的正本扫描件、U盘形式(单独封装)、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略)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略)用于辅助评标和存档,投标人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6.1本项目在(略)站发布公告。6.2本项目中标后不允许(略)包、转包。6.3开标时,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有效(略)原件出席。6.4投标人应当从
招标代理机构合法获得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6.5勘察(略)或答疑:采购人不组织。6.6凡在(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略)“信用南京”(略)www.(略).cn或“(略)”ht(略)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略)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略)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2天前(略)登记(略)手续。(略)成功后,供应商需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略)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经法定代表人(略)盖章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略)提交给采(略)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略)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略)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时,将对供应商的信用记录进行核实并保存,并将核实结(略)采购供(略)客服电话:(略)-(略);供应(略)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等事宜进行咨询。6.7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4)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5)信息安全产品政策(6)进口产品政策6.8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略)〕5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标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2.9条”中涉及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文件中一次性提交,也可以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不再需要提供上述涉及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2.9条”中涉及的证明材料的,须在中标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三份),材料须(略)并按招标文件要求胶装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投标人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投标人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7.1采购人信息名称:(略)秦淮(略)地址:(略)1号联系人:(略)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略)地址:(略)2(略)室(南京地铁2号线4号(略)站上盖建筑)联系人:(略)式:(略)查看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