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小(略)服务监督检查辅助服务项目组织比选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比选。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略)小(略)政府(略)服务监督检查辅助服务项目;
2.采购方式:比选;
3.项目预算:(略);
4.最高限价:(略);
5.项目需求:详见比选文件第三章;
6.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供应商其它资格要求:
2.供应商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3.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比选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略)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略)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比选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略)或盖章的(略)及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两个人的(略)复印件(格式参见第七章)。
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所有服务须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服务的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
6.供应商须提供参与本次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参见第七章)。
7.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格式参见第七章)。
具体详见本比选文件《第七章 响应文件组成及格式》中的资格审查文件要求。
请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条件,如不符合要求的,无意或故意参与比选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比选过程中,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证件为虚假或伪造,或者其他人员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略)参与比选,一经发现则取消供应商资格,该供应商将记入不良记录。
【特别提醒】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略)采购活动。如发现供应商递交的资格后审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该供应商将记入不良记录,并上报有关部门,如已中选,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选资格,并由该供应商承担由此带来可能的一切责任和损失。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略)年8月5日至(略)年8月8日,每天8时(略)至(略)时,(略)时(略)至(略)时(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略)年8月8日(略)时(略)后不再(略)比选文件。
2.地址:(略)ext-indent: 2em;">3.方式:(略)或联系采购人(略)。
4.未按要求获取比选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比选。
5.有关本次比选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太原(略)”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比选采购单位概不负责。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及评审开始时间:(略)年8月(略)日(略)时(略);
2.响应文件递交地址:(略) style="text-indent: 2em;">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小(略);
地址:(略)t-indent: 2em;">联系人:(略)联系电话:(略)-(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