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青川县城东山公园建于(略)年,配套建设有路灯、水景观等设施,为切实做好各类设施用电线路规范化管理,确保安全、高效使用,根据工作需要,按照青川府办发〔(略)〕(略)号第七条,由青川县住房和(略)成立竞争性谈判小组,拟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选择《县城东山公园各类设施用电线路维修维护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采购人:(略)和(略)。
三、项目资金:该项目总投资(略).(略)(超过最高限价报价无效)。
四、采购项目简介:主要服务内容,对公园内配套照明设施庭院灯(略)盏,高杆灯6盏,电源控制箱(柜)3处,照明线路总长约(略)米(含主电缆、支线),水景观一座等设施的维修维护和日常巡查管理。
五、服务期限:本次采购服务期限为5年,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计。
六、邀请供应商
本次竞争性磋商以公告形式发布,(略)供应商≥3家,并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中评选1家供应商。
(略)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具有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略)施工总承包(略)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相应专业证书的电工人员;
(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四川省省外供应商须提供企业须具备《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复印件或按(川建建发〔(略)〕(略)号)文取得的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资质。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9.按照规定获取了磋商文件。
((略)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略)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略)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八、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略)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
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
代理机构将通过(略)站(***商的信用记录并保(略)页截图,拒绝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略)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九、(略)方式、时间、地点
(一)(略)时间:自(略)年4月(略)日至(略)年5月6日(略) - (略)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略)地址:(略)5楼)(略)。(资格不能转让)
(三)(略)磋商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出示单位介绍信和(略)人(略)、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如有要求),加盖单位鲜章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略)明自带U盘拷贝或代理机构通过电子(略)电子档。
十、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略)年5月6日(略)(北京时间);供应商参加磋商时间(略)年5月(略)日9(略) (北京时间)。
十一、递交响应文件地址:(略)4楼会议室。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二、响应文件开启时间(略)年5月(略)日9(略) (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青川县住房和(略)4楼会议室开启。
十三、本投标邀请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四、联系方式(略)-(略)
采 购 人:(略)和(略)
地址:(略)人:(略)/p>
联系电话(略)-(略)-(略)
邮 编(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