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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的项目评审工作已圆满结束,于
2020-06-01在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国道309线固原市原州区庙湾至硝口段公路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材料,现将成交供应商名单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国道(略)线固原市原州区庙湾至硝口段公路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原州区境内。(略)年8月9日,固原市(略)以固环审函[(略)](略)号文批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国道(略)线固原市原州区庙湾至硝口段公路起点K(略)+(略)位于固原市原州区萧关路(城市道路)与G(略)线平交口处,终点位于固原市硝口村,G(略)线与硝口互通立交(在建)出口交叉口以西(略)m处,路线全长7.(略)km,其中K(略)+(略)-K(略)+(略)段和K(略)+(略)-K(略)+(略)段采用(略)体式路基,其余采用(略)离式路基。项目实际建设本项目实际建设中建设中桥2座、小桥3座,中桥取消4座,小桥取消1座。根据《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略)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略)](略)号文件,不属于重大变更。本项目项目实际总投资(略),实际环保投资为(略)总投资的4.(略)%。环保投资主要用于大气污染治理、声环境治理、水环境治理及生态恢复等。
二、主要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项目建设过程中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落实了环评报告及其批复文件中提出的污染治理措施。对照《国道(略)线固原市原州区庙湾至硝口段公路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对本项目施工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和运营期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略)核实,没有将施工期桥梁两端设置的泥浆池作为营运期跨越桥梁的事故池,由于项目所跨河流均为季节性河流,河道较窄,周边不适合设置事故池;同时由于彭堡水源在项目施工过程中重新划(略)调(略),划(略)调(略)后项目不在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项目离水源地准保护区最近距离为4.3km,项目运营后对水源地不产生影响,因此没有设置事故池,其余环境保护措施均得到落实。
三、验收调查主要结论
(一)生态环境
(1)生态敏感目标调查结果
本项目评价区为生态一般区域,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森林公园等特殊或重要生态敏感区(略)布。调查期间,评价区未发现有国家或地方野生重点保护动植物(略)布,主要生态敏感目标为沿线的植被。
(2)占地及植被影响
项目实际永久占地(略).(略)hm2,项目实际永久占地较环评减少2.(略)hm2(略)建设对沿线植被影响总体较小。
(3)生物多样性影响调查
(略)的建设和运营对沿线生物多样性的影响不大。
(4)临时占地生态恢复与利用情况
项目实际不设取弃土场,施工生活、生产区为租用,占地面积2.(略)hm2,施工结束后归还。较环评阶段较少了2.(略)hm2,主要原因是强化土石方综合利用,多措施减少用地。施工场地结束后根据协议归还原单位。
(5)农业生态影响调查
本项目实际占用旱地2.(略)hm2,比环评阶段相比较,实际占用耕地数量增加1.(略)hm2,不会对区域内农(略)和农业生产供给产生明显影响。
(6)项目挖方增加4.(略)m3,主要原因是工可阶段土石方量估算误差较大,同时项目实际过程中产生的挖方相比环评阶段进行回填利用,产生的弃方被沿线居民进行回填道路利用。
(二)声环境
昼间: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略)-(略))
4a 类标准((略)dB(A))的监测点监测值和
2 类标准的监测点监测值均达标。
夜间: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略)-(略))4a类标准((略)dB(A))的监测点监测值和
2 类标准的监测点监测值均达标;2类标准的监测点监测值均达标。监测噪声值与车流量基本成线性关系,监测值随车流量的增减而升降。
(三)水环境
(1)水环境敏感保护目标
本项目沿线涉及大营河、中水河及沙河,均为季节性河流,此外项目施工期位于彭堡水源地准保护区,该保护区已于(略)年9月3日进行重新调(略)划(略),划(略)后项目不在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因此彭堡水源地作为项目施工期阶段的保护目标。
(2)施工期环境影响
采取的主要措施包括:桥梁尽量避开行洪期建设;对施工过程中的废渣及时进行了清运,没有发生堵塞河道现象;在施工过程中,施工机械设备运行良好,没有产生含油污物;施工材料设置于远离排洪沟的地方,雨季有遮盖;施工营地租用当地农民的民房,产生生活污水泼洒于场地进行降尘;拌和站等施工场站周边无地表水体,场地周边设置有临时排水沟和沉淀池,以收集和沉淀处理生产废水。总体来看,建设单位施工期采取的水环境保护措施是有效的,总体对彭堡水源地的影响较小。
(3)营运期地表水影响
项目建设有完善的公路排水设施;沿线桥梁靠近水体两侧均设置了防撞防护栏,并设有警示标志,项目试运营至今,没有水体污染事故的发生。
四、验收意见
综合以上调查与(略)析结果,建设单位认真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国道(略)线固原市原州区庙湾至硝口段公路较好地落实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略)设计所提出的环保要求,并针对沿线声、水、生态、环境风险方面的环境影响采取了有效的减缓措施,声环境现状达标,生态环境恢复良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全面落实。
本调查认为,国道(略)线固原市原州区庙湾至硝口段(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建议项目通过环保竣工验收。
公示期为(略)个工作日((略)年6月1日-(略)年6月(略)日),公示期间如有意见和建议,请联系宁夏公路(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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