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应急保障物资采购项目第一包(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AHQS-CG-(略)-1-重1
二、项目名称:金寨县应急保障物资采购项目第一包(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略)六安市(略)公司
供应商地址:(略)n>号
成交金额(略)((略).(略)(略))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项目名称:金寨县应急保障物资采购项目第一包(二次)
服务范围:森林防火多模对讲机租赁服务。
服务要求:合同签订后完成供货和使用培训。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服务质量:完成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对讲机功能及各项服务要求并验收合格。
五、评审专家名单:王本有、吴孝俊、肖凤枝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按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略)】(略)号文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取,收费(略)(略)。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略)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略)8号楼(略)楼,联系电话:(略)-(略)。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略)采购管理股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略)号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略)。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略)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金寨县(略)
地 址:金寨县(略)(略)楼
联系方式:(略)-(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金寨经济开发区(现代产业园(略)8号楼(略)楼
联系方式:(略)-(略)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pan>
电 话:(略)-(略)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