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G(略)庐(略)沙溪段交通安全隐患(略)改(二次)结算审计服务采购
二、中标(成交)信息
<(略)
地址:(略)额:(略)(略)
三、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范围: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要求: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标准: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四、评标小组名单:
评委:(略)金传、洪静静、裴晓琼、黄果林(记录)
监督员:顾铭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略)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略)-(略):(略),下午(略):(略)-(略):(略),节假日休息)向招标(采购)人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略)n>
(一)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略)采购法》、《中(略)采购法实施条例》、《(略)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略))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略))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包别号(如有);
((略))被质疑人名称;
((略))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略))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略))必要的法律依据;
((略))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略)。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略))(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略))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略))质疑材料不完(略)的;
((略))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略))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略)的;
((略))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二)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情况
G(略)庐(略)沙溪段交通安全隐患(略)改(二次)结算审计服务采购
中标通知书在本公示发布期满无异议后再发出,请中标(成交)(略)授权书(须携带(略))到庐(略)中标(成交)通知书。
庐(略)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