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略)规划和(略)关于(略)更新项目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物业权利人核实有关工作的通知》(深规划资源〔(略)〕(略)号)相关规定,为推(略)大鹏办事处新(略)更新单(略)相关工作,现进(略)大鹏办事处新(略)更新单(略)历史违建物业权利人核实结果第二批次再次补正公示(详见附件)。
一、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自(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略)月(略)日。
二、公示方式
(略)和深圳商报进行公示。
三、异议申报
(略)大鹏办事处新(略)更新单(略)范围内利害关系人对所公示信息存在异议的,应在本公示期内由本人或经公证的受托人(略)进行异议申报。本公示期之后,利害关系人进行异议申报的,我办事处不予受理,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逾期利害关系人自己承担。
异议申报需提交被利害关系人(略)(受托人(略),受托公证书)、异议说明、异议证明资料。
四、异议申报受理点
地址:(略)5号大鹏办事处(略)更新部。
联系电话:(略)-(略)
附件:
1.(略)大鹏办事处新(略)更新单(略)历史违建物业权利人核实结果第二批次再次补正公示表
2.(略)大鹏办事处新(略)更新单(略)历史违建物业权利人核实结果第二批次再次补正公示汇总图
(略)大鹏办事处
(略)年(略)月(略)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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