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本部营业用房装修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评标情况
<(略)本部营业用房装修项目(
招标编号:
CLIC.AH-(略)-(略)):1、招标公告日期:(略)年(略)月(略)日。
2、招标内容:(略)池州(略)公司本部营业用房装修项目,包括装修改造、强电监控等。详见施工图纸、招(略)量清单中所载明的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 1 名:(略)公司,投标报价:(略).(略) (略);
中标候选人第 2 名:安徽(略)公司,投标报价:(略).(略) (略);
中标候选人第 3 名:佳天下(略)公司,投标报价:(略).(略) (略)。
二、提出异(略)和方式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9:(略)-
(略):(略),(略):(略)-(略):(略),节假日休息)向该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一、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略)。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略)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略)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三、其他
公示期: (略)年(略)月(略)日至 (略)年(略)月(略)日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略)风险管理部/合规管理部。
五、联系方式 (略)
地址:(略)p>联系人:(略)>电话:(略)-(略)
监督管理部门联系电话:(略)-(略)
地 址:(略) (略) 号
联 系 人:(略)延梅
电 话:(略)-(略)、(略)-(略)
电子(略):(略)br/>(略)
<(略)责任公司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