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已完成(略)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略)项问题(略)改。按照《(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略)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略)、(略)管理(略)、(略)林(略)报送了验收销号申请,(略)、(略)管理(略)、(略)林(略)开展了验收,(略)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略)改工作联席会议进行了审核,该项(略)改任务拟销号,现将(略)改验收销号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略)改任务:(略)存在电鱼、使用禁用渔具等非法捕捞问题。
二、(略)改目标: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加强日常监管执法,保护水域生态环境。
三、(略)改措施:成立打击非法捕捞问题(略)改工作小组,完善全水域覆盖巡河管理体系,建立向司法机关问题移交工作机制,结合禁渔期监管和“渔政亮剑”专项行动,每年开展一次专项联合执法,严(略)域内电鱼、使用禁用渔具等非法捕捞行为。
四、(略)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略)已于(略)年(略)月(略)日成立打击非法捕捞问题(略)改工作小组,明确(略)改工作方向。
(二)(略)已于(略)年(略)、肇源信息站发布公告《(略)关于流冰期禁止捕捞的通知》,要求所有从事捕捞(略)撤出,不得从事渔业捕捞活动。
(三)结合“亮剑(略)”“亮剑(略)”专项执法工作,检查组自(略)年(略)月—(略)年(略)月期间共派出执法人员(略)人次,车辆(略)辆次,清理并销毁禁用渔具3趟。
五、验收审核情况:(略)、(略)管理(略)、(略)林(略)于(略)年(略)月(略)日对该问题(略)改情况开展了验收,(略)年(略)月(略)日形成验收销号意见并通过验收;(略)年(略)月(略)日,(略)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略)改工作联席会议(略)年全体会议审核同意验收销号意见。
六、公示时间:(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略)月(略)日(共(略)个工作日)
七、受理部门:(略)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略)改工作(略)
八、受理电话:(略)-(略)
九、受理地址:(略)1(略)
以上(略)改验收销号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略)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略)改工作(略)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略)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