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清(略)驻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运营维护项目
二、采购编号:清采磋商-(略)-4
三、采购公告发布日期:(略)年3月(略)日
四、评审日期:(略)年3月(略)日
五、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六、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址
<***">成交金额((略))
<***">E(略)D(略)
<***">第一标段:
| 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平安大道、尚德街北永和.龙(略)B座(略)室 | (略).(略) |
<***">E(略)D(略)
<***">第二标段 :高堡乡、古城乡、马村乡、(略)驻地污水处理站运营维护
<(略)公司 | 林州市采桑行政街(略)号 | (略).(略) |
七、磋商小组名单:宋刚刚、姬树霞、孟财政(采购人代表)
八、招标代理')" rel="nofollow" style="color:blue;">招标代理服务费:
采购代理机构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略)】(略)号文执行,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中标服务费(略)包(略).(略);B包(略)。
九、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略)年3月(略)日)。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人签字)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略)(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等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略)n> 清丰县住房和(略)
地址:(略)an>
联系人:(略)span>
联系方式:(略)
采购代理机(略)
联 系 人:(略)pan>
电 话(略)
地 址: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高峰社区华荣路(略)A栋(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