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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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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商标一般违法判断标准》的通知  咨询本项目

采购与招标网   商业服务   安徽   2024-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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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公司(立即查看) 受业主单位(立即查看) 委托的项目评审工作已圆满结束,于2024-04-03在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商标一般违法判断标准》的通知,现将成交供应商名单公告。 文本(略)国家(略)关于印发《商标一般违法判断标准》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略):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加强商标管理,统一执法标准,提升执法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等规定,制定《商标一般违法判断标准》。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各地在执行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请及时报告。                        国家(略)                 (略)年(略)月(略)日商标一般违法判断标准第一条为了加强商标管理,强化商标执法业务指导,统一执法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商标法实施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制定本标准。第二条负责商标执法的部门查处商标一般违法行为适用本标准。第三条本标准所称的商标一般违法行为是指违反商标管理秩序的行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商标一般违法:(一)违反《商标法》第六(略)商标而未使用的;(二)违反《商标法》第十条规定,使用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的;(三)违反《商标法》第十四条第五款规定,在商业活动中使用“驰名商标”字样的;(四)违反《商标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商标被许可人未标明其名称和商品产地的;(五)违反《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略)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略)商标、注册人名(略)事项的;(六)违反《商标法》第五(略)商标冒充注册商标使用的;(七)违反《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四条第二款和《集(略)和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规定,未履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管理义务的;(八)违反《商标印制管理办法》第七条至第十条规定,未履行商标印制管理义务的;(九)违(略)行为若干规定》第三条规(略)的;(十)其他违反商标管理秩序的。第四条根据《商标法》第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和第六十五条规定,卷烟、雪茄烟、有包装的烟丝以及电子烟等新型(略)商(略)的,不得在中国生产、销售。在中国销售的进口卷烟、雪茄烟、有包装的烟丝以及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必(略)的商标(略)商标是否违反《商标法》第十条规定,一般以中国境内公众的通常认识作为判断标准。但有合理充(略)的理由证明中国境内特定(略)商标违反了该条第一款第六项至八项规定的除外(略)商标是否构成《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同或者近似,参照《商标审查审理指南》进行判断。第七条《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的带有民族歧(略)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他构成要素带有对特定民族进行丑化、贬低或者其他不平等看待该民族的内容。第八条《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规定的带有欺骗性,是指商标对其使用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作了超过其固有程度或者与事实不符的表示,易使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错误的认识。但公众基于日常生活经验等不会对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除外(略)商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均属《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规定的带有欺骗性:(一)易使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以及其他特点产生误认的;(二)易使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产地产生误认的;(三)其他对使用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作了超过其固有程度或者与事实不符的表示、易使公众产生误认的。第十条《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是指损害中国公众共同生活及其行为的准则、规范以及在一定时期内社会上流行的良好风气和习惯。第十一条《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其他不良影响,是指标志的文字、图形或者其他构成要素具有贬损含义,或者该标志本身虽无贬损含义但作为商标使用,易对中国政治、经济、文化、宗教、民族等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产生消极、负面的影响。(略)商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均属《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其他不良影响:(一)对国家安全、国家统一有危害的;(二)对国家主权、尊严、形象有损害的;(三)有害于民族、种族尊严或者感情的;(四)有害于宗教信仰、宗教感情或者民间信仰的;(五)与恐怖主义组织、邪教组织名称相同或者近似的;(六)与突发公共事件特有名称相同或者近似的;(七)商标或者其构成要素与政治、经济、文化、宗教、民族等公众人物的姓名、肖像等相同或者近似,对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产生消极、负面影响的;(八)其他对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产生消极、负面影响的。第十(略)商标是否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应当综合考量以下因素以及各因素之间的相互影响:(一)该商标使用时的政治背景、社会背景、历史背景、文化传统、民族风俗、宗教政策等;(二)该商标的构成要素以及其使用的商品或者服务;(三)使用人的主观意图、使用方式以及使用行为所产生的社会影响等。公众日常生活经验,或者辞典、工具书等记载,或者相关公众的通常认识,可以作为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判断依据。(略)商标具有多种含义,其中某一含义易使公众认为其属于《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六项至八项规定情形的,可以认定违反该款规定。第十五条国家知(略)申请违反《商标法》第十条规定且相关决定、裁定生效后,商标申请人或者他人继续使用该商标的,负责商标执法的部门依法查处。第十六条负责商标执(略)的商标涉嫌违反《商标法》第十条规定的,应当逐级报告国家(略),由国家(略)按照规定程序依法处理。国家知(略)商标无效的(略)人或者他人继续使用该商标的,负责商标执法的部门应当依法查处。第十七条违反《商标法》第十四条第五款规定的,应综合考虑违法行为的情节、危害后果、主观过错等因素,依照《商标法》第五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处理。第十八条《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第(略)商标,是指(略)商标的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声音等构(略)部改动或者变换相(略)商标的认知或(略)商标”或者注册标记的。第十九条将卷烟(略)的,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注警语、修改警语内容和警语区面积造成卷烟商标改变并使用的行为,不视为违反《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均属《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略)人名义(姓名或者名称)发生变化后,未依法向国家(略)提出变更申(略)人地址发生变化后,未依法向国家(略)提出变(略)人(略)簿》上记载的地址不一致(略)人名义(略)事项(略)人未依法向国家(略)提出变更申请的(略)人自(略)人名(略)事项,由负责商标执法的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负责商标执法的部门逐级报告国家(略),由国家(略)按照规定程序依法处理。第二十二条《商标法》第五(略)商(略)商标的商品、商品包装、容器、服务场所以及交易文书上或者在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略)商标上标注注(略)商标上标注与注册标记近似的符号,误导相关公众的(略)人或者使用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商标法》第五(略)商标:(一)使用未向国(略)申(略)商标”或者标注注册标记的;(二)使用向国(略)申请但被(略)的商标且标明“注(略)标记的;(三)注册商标被撤销、被宣告无效、因期满未续展被注销或者申请注销被核(略)商标”或者标注(略)商标失效前已进入流通领域的商品(略)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或者服务而使(略)商标”或者标注注册标(略)商标的显(略)商标”或者标注注册标记的;(六)(略)商标且标注注(略)商标逐一标注注册标记(略)商标”或者标注注册标记的进口商品(略)人或者使用人的上述行为,同时构成《商标法》第五十七(略)商标专用权的,负责商标执法的部门应当依照《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规定查处;涉嫌犯罪的,应当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略)人应当监督被(略)商标。商标注册人明知或者应知被许(略)商标、注册人名(略)事项而不(略)人承担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法律责任。第二十五条集(略)人违反《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四条第二款和《集(略)和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二十条规定的,由负责商标执法的部门按照《集(略)和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处理。第二十六条非集体成员生产的商品符合地理标志条件的,其可以正当使用该地理标志中的地名,但无权使(略)的集体商标标识。第(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均属《集(略)和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没有对该商标的使用进行有效管理或者控制:(一)违反该集体商标使用管理规则的成员未承担责任的;(二)使用该集体商标商品的检验监督制度未有效运行的;(三)其他没有对该商标的使用进行有效管理或者控制的。第(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均属《集(略)和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没有对该商标的使用进行有效管理或者控制:(一)违反该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的使用人未承担责任的;(二)使用该证明商标商品的检验监督制度未有效运行的;(三)其他没有对该商标的使用进行有效管理或者控制的。第二十九条《印刷业管理条例》、《商标印制管理办法》所称的商标标识,是指与商品配套一同进入流通领域的带有商标(略)商标标识和未注册商标标识。商标标识一般独立于被标志的商品,不具有该商品的功能。第三十条商标印制,是指印刷、制作商标标识的行为。以印染、冲压等方式直接在商品、商品(略)部件、商品的主要原材料(不含商品的包装物)上标注商标图文的,属于商品生产加工行为,一般不属于前款所称的商标印制。  第三十一条商标印(略)商标”字样或者注册标记的商标标识,应当按照《商标印制管理办法》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七条的(略)证》等证明文件和承印(略)证》核准注册的(略)商标是否有效。未履行上述审核义务的,负责商标执法的部门应当依法查处。第三十二条商标印制(略)商标”字样和注册标记的商标标识,未履行以下审核义务的,负责商标执法的部门应当依法查处:(一)按照《商标印制管理办法》第三条、第六条、第七条的规定,核查证明文件以及商标图样;(二(略)查询在同一种商品或者服(略)与承印商标标识相同的商标。他人已在同一(略)与承印商标标识相同的商标,商标印制单位仍然承接印制的,按照《商标印制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处理。第三十三条负责商标执法的部门(略)行为,可以参照国家知(略)申请或者商标注册违反《商标法》第四条、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第三十二条规定或者属于第四十四条第一款“以欺骗或者其(略)的”情形的生效决定或者裁定,并结合具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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