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试行)》、《西安市鄠邑区租赁型保障房建设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以及相关政策规定,申请租赁型保障房实物配租家庭实行“四级审核、两级公示”的审核程序要求,现将取得摇号资格的(略)户实物配租家庭(略)配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略)年5月(略)日—(略)年5月(略)日),请广大居民及社会各界对本次公示给予监督。
如对名单中所列家庭有异议,请及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区(略)如实反映,详情请看附件。
举报电话(略)-(略) (略)-(略)
公示日期(略)年5月(略)日至(略)年5月(略)日
附件:鄠邑区(略)年第三批租赁型保障房实物配租家庭(略)配结果公示表
西安市鄠邑区住房和和(略)
(略) 年5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