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品牌(如有):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A包
名称:矿山综合监管服务
服务范围:里山、梅街、棠溪、梅村(区域现有矿山(略)家,其中露天矿山(略)家,地下含露天兼地下联合开采矿山(略)家)
服务要求(略).矿山开采监管:项目承担单位应提供池州市贵池区矿山动态监测报告(含以矿区范围地形地质图为基础的实测开采现状图),提供资料包括纸质和电子的相应内容;对矿山埋设界桩位置进行复核。成果须经池州市贵池区自然资(略)抽查合格。
2.矿山生态修复监管:主要了解矿山是否按合理制定的年度修复计划开展生态修复工作,将实际完成情况与年度修复计划对比,以及矿山企业上报生态修复完成情况的真实性。监测报告应满足相关标准和技术规程,能准确反映服务工作内容并满足服务成果要求。成果须经池州市贵池区自然资(略)抽查合格。
3.矿山储量半年报/年报核查:主要了解矿山储量(半)年报编制客观性、真实性,根据企业提交的储量报告及(略)核查情况,对储量(半)年报中资源储量核算、图件编制、三率指标、综合利用、方案符合情况、违法违规等情况进行核查。成果须经池州市贵池区自然资(略)抽查合格。
4.矿山储量动态监测:合同生效后1年内完成《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采矿权实地勘测定界和超层越界开采动态监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皖自然资矿权函〔(略)〕(略)号)、《安徽省在建与生产矿山生态修复管理暂行办法》(皖自然资规〔(略)〕4号)、《关于加强池州市矿产资源开采和动态监测工作的通知》。主要了解矿山资源消耗、保有情况、是否按设计方案进行开采、是否存在越层越界开采等违法违规行为,并提供矿山储量监测报告及成果图纸。成果须经池州市贵池区自然资(略)组织专家审查。
5.矿山储量核实:主要了解矿山资源消耗情况,为矿政管理提供依据,编制储量核实报告及相关图件。成果须通过池州市贵池区自然资(略)组织的专家评审。
6.“一矿一册”编制动态监测报告、生态修复监测报告和图件(一式两份),并在任务清单下达后按照要求时限报送至池州市贵池区自然资(略)。
7.在(略)年(略)月(略)日前向贵池区自然资(略)提交年度动态监测报告并通过池州市贵池区自然资(略)审查;(略)年(略)月底前向贵池区自然资(略)提交年度生态修复监测报告并通过池州市贵池区自然资(略)审查。
8.区自然资(略)抽查采用互查方式。由区自然资(略)指定时间,按照区自然资(略)的任务清单要求,由 A、B包服务方进行互查,并由两个包别服务方出具评审意见。每次抽查矿山数量不少于当期下达任务清单数量。
服务时间:合同生效后1年内完成
服务标准:《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采矿权实地勘测定界和超层越界开采动态监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皖自然资矿权函 〔(略)〕(略)号)、 《安徽省在建与生产矿山生态修复管理暂行办法》(皖自然资规〔(略)〕4号)、《关于加强池州市矿产资源开采和动态监测工作的通知》。
B包
名称:矿山综合监管服务
服务范围:墩上、马衙、涓桥、殷汇、牛头山、牌楼、唐田(区域现有矿山(略)家,其中露天矿山(略)家,地下矿山4家)
服务要求(略).矿山开采监管:项目承担单位应提供池州市贵池区矿山动态监测报告(含以矿区范围地形地质图为基础的实测开采现状图),提供资料包括纸质和电子的相应内容;对矿山埋设界桩位置进行复核。成果须经池州市贵池区自然资(略)抽查合格。
2.矿山生态修复监管:主要了解矿山是否按合理制定的年度修复计划开展生态修复工作,将实际完成情况与年度修复计划对比,以及矿山企业上报生态修复完成情况的真实性。监测报告应满足相关标准和技术规程,能准确反映服务工作内容并满足服务成果要求。成果须经池州市贵池区自然资(略)抽查合格。
3.矿山储量半年报/年报核查:主要了解矿山储量(半)年报编制客观性、真实性,根据企业提交的储量报告及(略)核查情况,对储量(半)年报中资源储量核算、图件编制、三率指标、综合利用、方案符合情况、违法违规等情况进行核查。成果须经池州市贵池区自然资(略)抽查合格。
4.矿山储量动态监测:合同生效后1年内完成《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采矿权实地勘测定界和超层越界开采动态监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皖自然资矿权函〔(略)〕(略)号)、《安徽省在建与生产矿山生态修复管理暂行办法》(皖自然资规〔(略)〕4号)、《关于加强池州市矿产资源开采和动态监测工作的通知》。主要了解矿山资源消耗、保有情况、是否按设计方案进行开采、是否存在越层越界开采等违法违规行为,并提供矿山储量监测报告及成果图纸。成果须经池州市贵池区自然资(略)组织专家审查。
5.矿山储量核实:主要了解矿山资源消耗情况,为矿政管理提供依据,编制储量核实报告及相关图件。成果须通过池州市贵池区自然资(略)组织的专家评审。
6.“一矿一册”编制动态监测报告、生态修复监测报告和图件(一式两份),并在任务清单下达后按照要求时限报送至池州市贵池区自然资(略)。
7.在(略)年(略)月(略)日前向贵池区自然资(略)提交年度动态监测报告并通过池州市贵池区自然资(略)审查;(略)年(略)月底前向贵池区自然资(略)提交年度生态修复监测报告并通过池州市贵池区自然资(略)审查。
8.区自然资(略)抽查采用互查方式。由区自然资(略)指定时间,按照区自然资(略)的任务清单要求,由 A、B包服务方进行互查,并由两个包别服务方出具评审意见。每次抽查矿山数量不少于当期下达任务清单数量。
服务时间:合同生效后1年内完成
服务标准:《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采矿权实地勘测定界和超层越界开采动态监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皖自然资矿权函 〔(略)〕(略)号)、 《安徽省在建与生产矿山生态修复管理暂行办法》(皖自然资规〔(略)〕4号)、《关于加强池州市矿产资源开采和动态监测工作的通知》。
<***">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