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磋商地址:(略)十一、其他事项:
(一)(略)竞争性磋商文件时应请将以下资料以电子(略)形式(略)至指定(略)(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件发(略))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有效(略)明书及(略)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其授权代理人(略)复印件;
3、具备建筑(略)专业承包(略)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4、项目负(略)证书及B证(证书在有效期内)复印件;
5、浙江省外企业(项目负责人)需提供《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省外企业及项目负责人需提供);
6、最近三个月中任何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费的证明【税费凭证或者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
7、提供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任意时间(略)页截图;
8、投标人信息表(需注明投标人名称、详细地址、联系人、联系人电话、传真号码以及(略)等相关信息并(略),格式自拟)
注:以上资格认定由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初审,最终由评标委员会根据响应文件认定。
(二)磋商答疑:
任何要求澄清或质疑采购文件内容的供应商,均应在(略)年7月(略)日下午(略)前以电子(略)形式(须盖公章及法人签字或盖章)形式将需要澄清或质疑的事项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采购人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进行澄清和修改,并电子(略)形式通知所有认购采购文件的供应商,逾期未提出的,则视同认可磋商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答复。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依法获取指:供应商按本项目磋商公告要求向采购代理机构成功认购的磋商文件)其可质疑的磋商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
(三)本次招标有关信息刊登在:
***/
(四)相关防疫工作事项:
(1)本项目只允许各潜在投标人委派一名人员参与(略)投标活动(即投标代表)
(2)潜在投标人若为省内的,投标代表必须持有湖州市健康码(绿码)(可通过(略)宝、浙里办自主申领);潜在投标人若为省外的,投标代表需持有湖州市健康码(绿码)(可通过(略)宝、浙里办自主申领)。各投标代表请随身携带(略)并做好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
(3)凡有流行病学史,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均不得参加投标活动;
(4)请积极配合与防疫工作相关的登记、检查等事项;
(5)其他注意事项:请各潜在投标单位充(略)考虑因路程、卡口防疫检查等因素(注:不得违反国家、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等相关规定)。特殊时期,为避免各因素带来不便导致时间效率问题,请各潜在投标人提前(略)钟到场,确保投标有效。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湖州市南浔区华府艺术幼儿园
联系人:(略)系电话(略)-(略)
地址:(略)2、采购代理机构名(略)
联系人:(略)系电话(略)-(略)
地址:(略)3、采购争议监督管理机构:湖州市南浔区华府艺术幼儿园
联系人:(略)系电话(略)-(略)
地址:(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