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该项目请拨打:400-006-6655
招标代理公司(
立即查看)
受业主单位(
立即查看)
委托,于
2019-07-19在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越西县越城镇嶲州大道绿化景观建设项目.。现邀请全国供应商参与投标,有意向的单位请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参与投标。
第一卷
第一章招标公告
越(略)嶲州大道绿化景观建设项目.(项目名(略)施工标段施工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越(略)嶲州大道绿化景观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越西县发展改革和经(略)(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越发改经信【(略)】(略)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越西县林(略)投资(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略)%,招标人为越西县林(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略)建设项目,越西县发展改革和经(略)(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越发改经信【(略)】(略)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略)站上的项目编号为HG(略))的招标代理机(略)。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略)2.2建设规模:人行道(略)米绿道,栽植多种树种等;
2.3招标范围:设(略)量清单全部内容;
2.4标段划(略)个标段;
2.5计划工期(略)日历天;
2.6质量要求:(略)行业合格验收标准 ;
2.7其他:/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略)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近3(0-5)年已完成不少于3(0-3)个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略)年(略)月(略)日0时0(略)(北京时间,下同)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不少于五日(略)》通过《凉山州公共资源交易(略)》凭单位CF(略)并(略)招标资料(招(略)量清单、施工图纸等)(联系电话(略)-(略))。
4.2招标文件获取手续费/(略)。
4.3本次招标不提供其他任何(略)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地点(略)凉山州公共(略)本项目开标室(西昌市马上河街5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略)、全(略)(四川省)(发布公告的所有媒介名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联系人:(略)p>
电话(略)-(略)
传真(略)-(略)
电子(略):/(略)址:/
开户银行:/
账号:/
招标代理(略)
地址:(略)>电话(略)
传真:/
电子(略):/(略)址:/
开户银行:/
帐号:/
(略)年(略)月(略)日
注:(1)招标人应对本招标公告不加修改地引用。招标人除在下划线空格处按规定和要求填写、以及选择项外,不得有任何的增加或改动,以及《省进一步要求》以外的删减。
(2)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允许(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的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参加投标的条件,在评标时也不得作为废标处理。
(4)本项目只有一个标段(合同段)的,删除3.3。
条、款、项、目,在同一章内重复或引用的,不再标明“章”的名称,只直接写条、款、项、目,下同。
(5)招标文件中条、款、项、目编号完全一致的,为可选择项(条、款、项、目),招标人只能选择其中一个,下同。
(6)1.2、3.2中的选择(□表示可选择项)为单项选择。招标人必须在可选择项中任选其一(对选择有规定的要从其规定)。没有选择的项,删除。是单项选择的,以下都予以注明;注明“单项选择”的要求,下同。
1.2选择自行招标的,“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比选指(略)的项目编号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一句删除。
3.2选择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一句删除。
没有选择的项后面相应的内容删除,下同。
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文件时,下划线后括号内的填写说明可以删除,下同。
(7)《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
期间(略)日的计算方法(略)从发布招标文件公告的次日起算,期间开始的日(发布招标公告的当日)不算在期间内。如某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日期为(略)年(略)月1日,期间届满的日期是(略)年(略)月(略)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略)年(略)月(略)日。
《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如某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略)年(略)月(略)日,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应至少在(略)年(略)月6日及之前。时间不够但招标人确需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招标人应延长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招标人应当按照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发售期不得少于5日”。
如某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日期为(略)年(略)月1日,出售招标文件定为五日,从(略)年(略)月2日就应当出售招标文件,出售招标文件的日期为(略)年(略)月2日、(略)年(略)月3日、(略)年(略)月4日、(略)年(略)月5日、(略)年(略)月6日。
以日为期间的计算方法是指日历天,并不是指工作日,下同。
相关资料(略):该项目施工的招标文件.b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