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号线及16号线钢轨铣磨外委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4号线及16号线钢轨铣磨外委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的实施方案已落实,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且资金已到位。招标人为北京京港地铁有限公司及北京京港十六号线地铁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14号线及16号线钢轨铣磨外委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北京地铁14号线及16号线
2.2采购预算: / 万元
2.3服务期:2年(第2年是否执行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4本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如果有): /
2.5招标范围:预估工程量,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年份 |
线路 |
外委铣磨作业预估里程(公里) |
备注 |
第一年 |
14号线 |
13.9 |
由承包商提供所需人工及铣磨车辆,包工包料。 |
16号线 |
14.2 |
合计 |
28.1 |
第二年 |
14号线 |
10 |
16号线 |
20 |
合计 |
30 |
2年预估工程总量: |
58.1 |
2.6其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在中国合法注册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为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至少具有 1 份担任钢轨铣磨外委服务项目负责人的业绩,须提供体现项目负责人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有明确体现负责人名字的项目合同关键页或者经拟派本项目负责人签字的完工验收报告或用户证明文件等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至少 1 人,应具有《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 C 本),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投标人拟投入使用铣磨车的操作员均应具有打磨操作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因投标人需负责自身车辆现场加油服务,为确保可以依法依规加油,投标人须具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或与具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单位签订的有效委托运输合同。如投标人具备“许可证”则提交证明,如自身不具备则提供承诺书,承诺进场前具备“上述有效委托运输合同”,承诺书加盖公章。有效的“委托运输合同”需于合同签订并进场服务前10个工作日内提交京港地铁,如未提供则按违约处理;
(6)投标人需提供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报名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1个合同服务里程不低于28km的地铁运营线钢轨铣磨业绩,(1、提供合同的扫描件: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关键信息页;2、项目承揽前,该项目在网站上发布的中标结果公示链接及网页截图。如不具备第2项资料,需提供任意一笔款项的收款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支票复印件或银行流水截图或电汇凭证截图或发票)或加盖甲方公章的证明资料(如:中标通知书或完工报告或竣工验收证书或竣工结算报告或最终验收证书)。)(注:不接受联合体业绩)
(7)投标人需结合《项目准入承包商安全资格审查方案》详见附件。提供方案所需材料,经评标委员会审核,符合项目安全准入条件;
(8)投标人没有处于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9)投标人须承诺合同签订生效1个月(自然月)内车辆及人员进场,进场后车辆及人员不得调离(人员更换需等同或优于投标人员资质且经我司同意),服务直至本合同结束,需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10)本项目不接受挂靠、联合体单位参与投标。如投标人曾经为招标人提供相关服务但被评估为不合格或存在不良记录的,将有可能被拒绝参与本项目;
(11)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企业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审查。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采用线上方式发售。招标文件发售日期为 2025年10月21日至2025年10月 28日。
4.2 凡有意向的投标人,应先在中国通用招标网http://www.china-tender.com.cn免费注册,注册完成后凭登陆账号浏览招标公告及预览招标文件(部分)。如需购买,按照网上操作流程进行购买,纸质版可邮寄。技术支持电话:400-680-8126。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4 每次购买标书申请系统生成的账号不同,请按照系统生成的账号进行付款,不要重复支付。汇款金额必须与系统提示金额相同,否则将会被退回。选择网银及电汇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纸质发票在开标时领取,电子发票在发票申请提交后3-5个工作日内登陆电子招标平台自行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1月11日9时30分,地点为: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院首科大厦A座4层405号中国通用咨询投资有限公司会议中心第十二评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中国通用招标网(www.china-tender.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及北京京港地铁有限公司公司官网(http://www.mtr.bj.cn/business/tender-invitation)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北京京港地铁有限公司、北京京港十六号线地铁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嘉园路四号线车辆段
邮 编:/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010-88641226
电子邮件:jl4.wang@mtr.bj.cn
网 址:www.mtr.bj.cn
招标代理机构:中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通用时代中心C座
邮 编:100055
联 系 人:刘工、韩工
电 话:010-81168423
电子邮件:liufeiyi@cgci.gt.cn
网 址:www.citc.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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