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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于
2025-10-28在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关于更新新能源牵引车蓄电池组服务采购项目再次公告。现邀请全国供应商参与投标,有意向的单位请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参与投标。
关于更新新能源牵引车蓄电池组服务采(略)更新新能源牵引车蓄电池组服务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
供应商(略)参加。一、项目内容:一项目名称:更新新能源牵引车蓄电池组服务采购项目二
项目编号:(略)-E-(略)三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四项目地址:(略)1.电池技术参数符合原车(电动无杆牵引车,型号为TP(略)-(略)E)要求;2.减少充电次数,提升续航里程;3.提高效率,保证安全。需执行的标准规范:1.电池技术参数符合原车(电动无杆牵引车,型号为TP(略)-(略)E)要求,使用原厂荷贝克铅酸电池;2.电池容量不小于(略)AH、电压(略)V、电池类型6HPZS(略)。采购产品具体要求:1.电池标识提醒、警示标识,蒸馏水加装口等标识清晰完(略);2.改动电动部件,线束排列(略)齐、牢固固定,并采取适当保护措施;3.车辆电池性能良好,续航容量恢复;4.安全装置、控制装置、应急装置工作正常;5.服务期:2个月,更换电池车辆数量:2台,电池安装地址:(略)6.提供产品合格证或者质量承诺书。技术需求服务标准:1.更换后需提供(略)个月质保。质保时间从产品通过采购人验收合格之日开始计算,在质保期内产品存在质量缺陷或由于非人为损害的原因出现质量问题,应答人负责免费修理或更换,质保期也应从应答人修理、调换完成之日重新计算。若产品因自身质量问题而不能达到使用要求,采购人可以要求乙方进行退换;2.质保期内电池出现故障,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需在(略)小时内到达重庆江北国际机场进行维修。验收标准:1.到货验收:核对设备数量、型号配置是否一致,检查外观有无破损,配件是否齐全;2.安装调试验收:检查安装位置是否合理且牢固,线束布置是否规范;3(略)功能验收:测试性能、功能以及兼容性等。二、供应商
资格要求:一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涵盖本项目的经营范围(能提供最新且有效的营业执照)。二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三具有良好的商业
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略)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固定的生产或经营场所和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能够提供所更换电池的原厂证明。五近三年内,在国家(略)http:(略).cnindex.htm企业
信用信息报告中未被纳入严重违法
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略)http:(略).cns(略)采购严重违法失(略)黑名单供应商,非中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内的(略)采购项目中未出现过不良行为。七未通过准入的供应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略)。三(略)址:https:(略).cn)(略)的供应商应先进行(略)并按要求完善(略)材料,并于公告截止时间前完成(略)审核并(略)。二采购公告发布时间为(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北京时间,下同,请有意愿参加本项目(略)的供应商,务必在采购公(略)址:https:(略).cn)进行(略)、递交(略)材料,未在公告截止时间前递交或未按公告要求提供(略)材料的供应商无法通过(略)资格审查、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三(略)材料1.填写并盖章的《供应商信息登记表》2.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3.专业技术及行业
资质证明材料,国家法定机构颁发的相关行业从业资格许可证4.近三年无重大违法声明盖章(格式可自拟)5.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6.供应商社会准则符合性自审问卷四、
谈判文件的
获取一报(略)进行供应商准入,按要求提供供应商准入材料,经审批通过后列入供应商库。已在库内的供应商不用再提交准入申请。二请(略)合格的供应商按后续接到文(略)址:https:(略).cn),按规定时间(略)谈判文件,过时将无法(略)。五、
响应文件编制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制作、密封响应文件。六、响应文件递交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递交响应文件。七、谈判相关事宜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规定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具体谈判流程及要求详见谈判文件。八、发布公告的媒介本项目采购公告信息(含首(略)(http:(略)((略)www.(略).cn)、中国(略)http:(略).com)(略)中国采购与
招标网http:(略).cn)同时发布(略)联系人:(略)电话:(略)-(略)联系人(略):(略)操作问题的咨询,可拨打中国(略)技术支(略)址:https:(略).cn)。十、其他 (一)请供应商严格按照(略)时间及(略)材料要求递交(略)材料,(略)不通过则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二)(略)供应商相关资料填报要求,请详见
附件;如有疑问可致电联系人。 (三)请投标人认真阅读《“不良行为供应商”的相关管理规定》,规范参与本项目的各项采购活动。 (四)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或利益相关者认为本项目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于公告截止日前提出质疑。质疑须实名制,并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联系方式,详见公告附件。 (五)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略)。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质疑人全称、地址、邮政编码等; 2.被质疑采购项目的名称和编号; 3.被质疑人及与质疑事项有关的当事人全称; 4.质疑的具体事项,包括请求及主张、事实、理由和法律依据; 5.有效、合法的证据材料及正当合法的(略)说明; 6.有效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手机、座机、传真; 7.提出质疑的日期; 8.其它需要说明的内容。 附件:《供应商(略)资料及填报要求》 《“不良行为供应商”的相关管理规定》 《质疑(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