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邢台市(略)行宁晋(略)和南宫(略)空调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
(略)邢台市(略)行宁晋(略)和南宫(略)空调设备采购项目,业主为(略)邢台市(略)行,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略)邢台市(略)行。
2.招标内容、范围和规模及标包划(略)
2.1招标内容、范围和规模:宁晋(略)和南宫(略)的空调设备安装,详见招标文件。
2.2标包划(略):共(略)2个标包
标包1:宁晋(略)空调设备。
标包2:南官(略)空调设备。
每标包采购一家供应商(兼投不兼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
3.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略)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略)年1月1日至今至少有一项同类设备供货及安装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4投标人应为具有招标设备生产能力的制造商或其代理商、经销商,代理商/经销商需提供其具有代理/经销资格的相关文件资料。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愿参加投标者,请于(略)年1月(略)日至(略)年2月5日每日上午9(略)时至(略)时,下午(略)时至(略)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周六日除外、法定节假日除外),可通过(略)或(略)方式获取招标文件【①(略)(办公地址:(略)招标文件的材料扫描(略)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及时联系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本项目为资格后审,(略)成功不视为评审通过资格审查)。 获取招标文件所需资料如下:
(1)法定代表人获取文件时提供法定代表人(略)明书及(略)原件及复印件,代理人获取文件时提供法定代表人(略)原件、被授权人的(略)原件及复印件、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复印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业绩(合同)复印件;
(4)代理/经销资格的相关资料复印件(代理商提供);
(5)关联企业情况表,格式详见附表。
(以(略)公章)
4.2招标文件售价(略)/标包,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2月(略)日(略)时(略),地址:(略)3楼会议室(邢台市信都区钢铁北路(略)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的发布(略)”,其他媒介不得转载。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略)邢台市(略)行
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略)
招标代理(略)
地址:(略)联系电话(略)、(略)
传真(略)-(略)p>
附件:
投标人应提供关联单位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名单:
(2)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名单:
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此表,否则因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并视为弄虚作假。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日 期:
注:如投标人不存在以上某种情况,请在其后填写“无”;不得更改要求的实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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