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略):
评估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对项目《报告书》的技术评估报告,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国道G(略)五塘至(略)(以下简称项目)。
(二)项目代码(略)-(略)-(略)-(略)-(略)。
(三)项目地址:(略);终点(略)°(略)′(略)″,N(略)°(略)′4″)。
(四)项目建设性质(略)总投资(略).(略),其中环保投资(略).(略),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0.(略)%。
( 五)项目主要建设规模和内容(详见《报告书》)
路线全长(略).(略)千米,起点桩号KO+(略),终点桩号K(略)+(略).(略),其中南宁市兴宁区9.(略)km,青秀区(略).(略)km,邕宁区(略).(略)km,为一级公路,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略)km/h,路基宽度(略).5米,采用橡胶改性沥青混凝土路面。项目建设内容(略)及沿线设施等。全线共设置桥梁(略)座,总长(略).0m,桥梁占比9.6%,其中特大桥1座、大桥(略)座、中小桥8座;涵洞(略)道;隧道(略)m/1座,为中隧道;设置平面交叉7处,其中新建平面交叉2处、原位改造4处、移位改造1处;设置(略)离式立交(略).0m/4 座;项目设置1处停车区、1处收费站。
(六)停车区内设置的加油站另行环评,不纳入本次评价内容。
二、经(略)同意《报告书》线路比选及评价结论:郁江特大桥段桥位比选,评价同意K方案;那强、双英水库方案比选,评价推荐K方案。在建设单位认真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和沿线饮用水安全的前提下,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程度,从生态环境(略)度(略)析,项目建设(略)同意按《报告书》确定的建设地点、性质、内容、规模、生产工艺、执行标准和污染防治对策及措施进行建设。
三、项目产生实际污染物排放之前,应按照国家排污许可有关管理规定要求申请排污许可证(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项目)。
四、项目开工建设前,你单位仍要依法(略)相关审批报建手续。
五、项目生产时,你单位须按《报告书》所列的环境监测方案实施监测,并按国家有关要求公开监测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监测结果定期上报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六、项目建设要严格(略)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应当按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七、项目建设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报告书》中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承诺,并由南宁市(略)进行事中事后的监管管理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环执法〔(略)〕(略)号)要求,加强对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管。
八、如项目自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方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略)重新审核;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重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南宁市(略)
(略)年1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