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该项目请拨打:400-006-6655
招标代理公司(
立即查看)
受业主单位(
立即查看)
委托,于
2024-01-17在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大连市中山区昆明花园地下一层、二层房产及地上构筑物公告。现邀请全国供应商参与投标,有意向的单位请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参与投标。
资产情况
房屋建筑物
坐落位置
中山区昆明街(略)号地下一层J-R轴、中山区友好路(略)号地下二层、中山区昆明街(略)号地下一层A-J轴
房产证号
大房产证中单字第(略)号、大房产证中单字第(略)号大房产证中单字第(略)号
目前用途
商业
附属设施
建筑面积(平方米)
(略).(略)
使用年限
已用年限
土地
坐落位置
中山区华昌街
土地证号
大国用(略)第(略)号
土地面积(平方米)
(略)
用途
类型
出让
使用年限
已用年限
其他
名称
构筑物
计量单位
套
所在地
<(略)号楼1单(略)号楼1单(略)号楼2单(略)号楼1单(略)号楼2单(略)号楼1单(略)号楼2单(略)号楼1单(略);
型号
数量
8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转让方名称(略)公司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董事会决议
批准文件名称(略)公司(略)房产处置有关事项的批复(华粮司字〔(略)〕3号)
批准单位(略)公司
价款(略)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在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日北京时间(略)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略)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2、若信息披露期间仅产生1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略);若信息披露期间产生2家或2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略)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受让方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略),其他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在受让方确定后无息返还。
3、本项目信息披露期即为尽职调查期限,意向受让方在信息披露期内有权利和义务对标的资产进行尽职调查,全面了解标的资产状况。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意向受让方已详细阅读并充(略)理解且接受本项目公告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评估报告等全部备查文件等内容,并已自行完成全部尽职调查,已对受让行为进行独立决策和判断,自愿接受标的资产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和承担本次受让标的资产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受让方不得以未查阅、勘察或未审慎查阅、勘察相关资料及标的资产或不了解标的资产状况和瑕疵为由,向转让方或北交所主张任何抗辩或不履行任何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退还标的资产、解除《资产交易合同》或者要求退还、减少交易价款或者服务费等),不得以此要求转让方或者北交所承担任何责任。意向受让方如有上述行为,将被视为违约行为,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转让方有权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或等额转让价款,并将标的资产另行处置。
4、意向受让方须详细阅读本项目所公示的相关附件,在提交受让申请时,需向北交所递交信息披露附件所列的《(略)踏勘确认书》(转让方(略),意向受让方企业需(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意向受让方自然人需签字按捺手印)。
5、意向受让方需自行对照国家以及标的资产所在地关于(略)资格的有关规定对自身的(略)资格进行确认,并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关的基础上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主体资格,决定是否受让转让标的,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
6、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时,须对相关事项进行承诺,具体内容详见附件承诺函。
7、受让方需按照成交金额0.5%(略)本项目基础服务费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略)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略)能力。
3.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踏勘安排
本项目须进行(略)踏勘,踏勘需提前预约并由转让方统一安排进行,其他时间不予接待,踏勘时须按照转让方制定的《(略)踏勘管理办法》(详见附件)准备踏勘资料并进行踏勘,踏勘联系人:(略)系电话(略)。踏勘完成后双方须盖章签署《(略)踏勘确认书》并递交北交所。
其他披露的内容
1、 本次处置资产主要(略)地下一层、二层及地上八套构筑物;
2、依据(略)出具的评估报告(中瑞评报字[(略)]第(略)号):地下一层和地下二层有相关的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证,证载权利(略)。根据(略)年2月(略)日(略)股东会决(略)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司合并协议》,同意按照(略)公(略)实施吸收(略)承(略)依法注销,权利人名称未进行变更。
3、标的资产中地上八套构筑物无法(略)不动产权证。(建筑面积合计(略).(略),详见评估报告)
4、本项目须进行(略)踏勘,踏勘需提前预约并由转让方统一安排进行,其他时间不予接待,踏勘时须按照转让方制定的《(略)踏勘管理办法》(详见附件)准备踏勘资料并进行踏勘,踏勘联系人:(略)系电话(略)。踏勘完成后双方须盖章签署《(略)踏勘确认书》并递交北交所。
5、转让底价为含税价格。转让成交后,转让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受让方开具相应发票。因本次资产转让交易环节产生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
6、其他详见北交所备查文件。
保证金设定
交纳金额
(略)
交纳截止时间
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日的(略)时(以到账时间为准)
交纳方式(略)上银行(略)
保证事项
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先用于补偿北京产权交易所及各方交易服务会员的各项服务费,剩余部(略)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有权按照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2家及2家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程序的;
(3)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报价的;
(4)成为受让方后未在规定时间内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或未按约定时限(略)全部转让价款、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或安全保证金的;
(5)意向受让方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
(6)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北京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的。
处置方式
(1)受让方的保证金自动转为成交价款的等额部(略);
(2)其余不涉及保证金扣除事项的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自行申请无息返还。
其他附件
(略)踏勘管理办法.pdf
意向受让申请电签文件附件
承诺函.pdf
信息披露期
信息发布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交易方式
交易方式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竞价方(略)络竞价
在权利人放弃优先(略)权的情况下,如仅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可以协议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