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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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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天心区芙蓉中路三段472号省交通科学研究院综合试验楼(建筑面积12239.43㎡)、新风路039号第24栋全部(食堂楼)(建筑面积408.63㎡)及80个地面车位(国资监测编号GR2023HN1001605)  咨询本项目

采购与招标网   商业服务,市政房地产建筑   湖南   2023-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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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公司(立即查看) 受业主单位(立即查看) 委托,于2023-11-02在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长沙市天心区芙蓉中路三段472号省交通科学研究院综合试验楼(建筑面积12239.43㎡)、新风路039号第24栋全部(食堂楼)(建筑面积408.63㎡)及80个地面车位(国资监测编号GR2023HN1001605)。现邀请全国供应商参与投标,有意向的单位请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参与投标。 项目公告项目名(略)三段(略)交通科学研究院综(略)(建筑面积(略).(略)㎡)、(略)号第(略)栋全部((略))(建筑面积(略).(略)㎡)及(略)个地面车位项目编号N(略)FCZZ(略)挂牌起始日期(略)-(略)-(略)挂牌截止日期(略)-(略)-(略)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按(略)个工作日为周期延期,最多延长1个周期。标的概况标的坐(略)三段(略)号、(略)号基本属性标的类型房产所在层数-租赁面积㎡综(略)约(略).(略)㎡、(略)约(略).(略)㎡、地面车位(略)个(以实际现状为准)。租赁期限经营业态为办公,租赁期限为5年;经(略),租赁期限为(略)年。(签订《电子成交确认书》之日书面确认所经营业态类别)租金(略)方式按半年度(略)租金递增方式从第4年开始在前一年基础上逐年递增5%。装修免租期限经营业态为办公,装修免租期为1个月;经(略)经营,装修免租期为3个月。(装修免租期包含在租赁期内)承租押金1,(略),(略).(略)房屋现状标的状态空置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否配套、环境、交通、亮点1、出租标的(略)三段(略)交通科学研究院综(略)、(略)号第(略)栋全部及(略)个地面车位,东临(略),(略),南临(略)。周边公共配套完善,附(略)、雅(略)、(略)、中信银行、中国银行等配套。(略)域内交通发达,有多条(略),紧挨地铁一号线“涂家冲”站,地理位置优越。周边商场、(略)、住宅密布,发展空间较大。2、(略)三段(略)交通科学研究院综(略),房屋建筑物的权证编号为湘(略)不动产权第(略)号,总层数为(略)层,其中地上(略)层,地下1层为人防,来源为自建,结构为钢混,建成年份为(略)年,建筑面积为(略).(略)平方米,土地性质为科研用地办公,外墙墙砖,配有铝合金玻璃门,铝合金窗,地面地砖,2部客梯。本次招租面积为其中(略).(略)㎡。3、(略)号第(略)栋全部((略)),房屋建筑物的权证编号为湘(略)不动产权第(略)号,总层数为3层来源为自建结构为混合,建成年份为(略)年,建筑面积为(略).(略)平方米,土地性质为科研用地科研,外墙墙砖,配有木门,地面地砖,墙面乳胶漆。其他情况出租标的仅限于做办(略)经营。评估情况评估价6,(略),(略).(略)评估基准日(略)-(略)-(略)租金底价((略)年)6,(略),(略).(略)年(含税)出租方情况基本情(略)联系人:(略)电话:(略)出租方承诺1、本次标的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我方有权对该标的进行出租;2、我方出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略)、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4、我方在出租标的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并按照有关要求履行义务。出租方决策文件其他行(略)特别告知1、该标的以实物现状出租。竞租人应仔细阅读资产评估报告华亚正信评报字【(略)】第B(略)-(略)号,并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实地勘验,对标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略)了解并予以认可,湖南联交所仅就出租方提供的《项目公告》进行披露,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公告未尽事宜请意向承租方认真、仔细阅读《租赁合同》文本,一经(略),即视为意向承租方愿意承担该合同约定承租方所有权利和义务。2、出租标的按现状出租,招租成交后,以实际出租面积为准;若有变化,成交租金及交易服务费不作调(略)。3、出租标的房产证载的规划用途为科研用地办公,承租方经营业态与证载用途不符的,须自行依法(略)相关手续并承担全部风险。4、出租标的场所内另有空调、食堂设备等设备资产(详见附件《电子和办公设备资产清单》),该资产不在此次出租范围内,根据评估(略)出具的评估报告(鹏信资估报字[(略)]第(略)CSO(略)号),评估价值(略).(略),承租方竞租成交后须以(略).(略)的价格一并(略)该部(略)设备资产,设备实物以实地查勘现状为准。5、承租方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租赁合同、不(略)或未按期(略)首笔半年租金、提质改造履约保证金、设备资产价款、承租押金及交易服务费,出租方有权视作承租方放弃标的,有权单方终止本次交易,重新挂牌。承租方除需承担出租方就重新招租支出的所有费用外(包括但不限于服务费、律师费、资料费等),还需承担竞价成交之日或合同终止日起至出租方重新招租(含多次招租)顺利完成之日期间的房屋闲置费,房屋闲置费依据成交价格按比例计算,此外,若重新招租时的成交租金低于本次成交租金的,该承租方还应以招租成交价的差为基数乘以实际出租期限(按月)的标准,向出租方承担租金损失赔偿责任。交易条件资金缴纳方式钱包(略)租金(略)方式按半年度(略)承租方资格条件1、意向承租方为依法(略)且有效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应能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2、承租方须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略)((略)www.(略).cn)中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且(略)站((略)www.(略).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3、本项目不接受自然人或联合体(略)。标的交割出租方在收到首笔半年度租金后(略)个工作日内与承租方(略)资产交付手续。(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湖南联交所不负责资产交付。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一、交易要求:1、符合资格的意向承租方须在本公告期(略)站((略)www.(略).com)自行(略)账号(略),并通过(略)预留的银行账户将标的资产对应的交易保证金汇入湖南联交所(略)提示缴纳,若向错误账号缴款将导致(略)失败。交易保证金应于挂牌期满日下午(略)时前到账,该时间也是竞买(略)的截止时间)。缴纳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与意向承租方名称必须一致。2、(略)项目提交审核在该项目公告期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略)审核不予受理。3、意向承租方(竞租人)在竞租标的资产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资产承租底价报价(其他竞租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租人(略)交纳的标的资产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出租方(略)的违约金不予退还。4、本次出租标的采取动态报价方式确定承租方。5、在竞价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承租方应持相关(略)明材料原件到湖南联交所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书面确认所经营业态类别,承租方须于《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提质改造履约保证金(略)、设备资产价款(略).(略)及承租押金(略)至出租方指定账户。6、出租方在收到提质改造履约保证金(略)、设备资产价款(略).(略)及承租押金(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如承租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前述文件,自竞价结束之日起逾期(略)天的,出租方有权单方终止本次交易,重新挂牌,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出租方(略)的违约金,不予退还。5、租金按半年度(略)。承租方在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首笔半年度租金一次性汇入湖南联交所指定账户,之后按租赁合同约定(略)至出租方指定账户。承租人不得拖延交租时间,拖延期间,每一天按千(略)之五计算滞纳金(出租方书面同意延期的除外)。承租方拖延交纳租金超过1个月,或者累计3次逾期交付租金,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且不退还承租押金。因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给双方造成损失的,由承租方负责赔偿和承担。6、承租方须在合同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结清房租等费用,并与出租方(略)移交手续且无扣除承租押金的任何事项后,承租押金由出租方无息退还。7、承租方需向湖南联交所(略)交易服务费(以首年成交租金为基数,成交租金(略)以下的(含(略))部(略)按2%(略);成交租金高于(略)低于(略)的部(略)按1.5%(略);成交租金高于(略)的部(略)按1%(略))。二、标的资产交接要求:1、出租方在收到首笔半年度租金后(略)个工作日内与承租方(略)资产交付手续。湖南联交所不负责资产交付。2、承租方须按国家法律、法规等规定依法自行(略)生产经营所需的营业执照等证件,合法经营,按规定交纳各种税费,维护经营场所及门前卫生。3、费用的负担:出租标的交付前应缴纳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费用由出租方承担,交付后一切因承租方使用的出租物进行经营活动而产生的各种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气、电信、治安卫生费、(略)政城管费、税费等)均由承租方承担。4、物业费不包含在租(略)签订合同后缴纳(出(略)域的卫生清洁与管理、秩序维护与管理、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及电梯的管理与维护保养由承租方负责,物业费计费自场地移交之日起,具体物业服务(略)签订(略)可由承租方与出租方另行协商确定)。5、承租方须自行(略)有关经营项目的二次消防验收、营业执(略)许可证、经营销售许可等经营资格手续并(略)年审、承担相关税费,保证及时完成各项目对外营业所需的全部筹备工作,并在合同期限内持续合法有效。6、承租方在房屋租赁期间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将租赁合同约定的经营管理范围内的全部或部(略)场地、设施向任何单位、个人做抵押、质押、担保、转让、转租、(略)包或用作禁止经营的其他用途,也不得将承租方在租赁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否则出租方有权立即单方终止《租赁合同》,有权没收全部承租押金并无条件收回房屋,并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7、承租方根据经营需要可添置动产,但租赁合同终止后,由承租方自行处理,出租方不承担任何处理或(略)责任;承租方如需添置、修缮或改造不动产须向出租方书面申请,在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如承租方在出租方书面答复3个工作日内未提出书面异议,视为承租方完全同意。资产添置、修缮或改造所产生的用工风险、法律责任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添置、修缮或改造所形成的不动产在租赁合同终止后无偿归出租方所有。8、承租房屋的维修要求:在租赁期间,承租方自行负责房屋的修缮、设备设施维修改造等,并承担相应费用。出租方将成交房屋正式移交承租方后,因房屋设施造成承租方财产损失的,承租方自行承担损失。9、承租方需严格执行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出租方的相关规定,承租方因开展经营活动产生的所有纠纷与出租方无关。三、装修改造要求:1、出租标的房屋设施及水电现状交付,如需设计并进行装修改造均由承租人自行完成,所有装修改造经费及设备设施配备均由承租人承担。2、承租人在对所承租的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设备时不得破坏房屋结构并确保安全,如有损坏,应负责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承租人在承租期内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承租人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承租人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3、承租方对租赁房产的装修须按国家(略)有(略)批准的有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房屋装修设施的消防手续、验收许可、环保及工商等),装修方案须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并且符合(略)、设施等相应规范。出租人有权监督承租人的装修改造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出租人的相关要求。如不符合相关规定或出租人要求,出租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出租人作出说明;如出租人不同意,承租人应予以纠正。否则,出租人可以扣除承租人租赁押金,并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4、承租方应在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启动对房屋的装修改造,承租方须提供详细的装修改造方案(附效果图)及投资预算。其中提质改造项目必须包括:屋面(略)体防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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