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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04在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黄埔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开遴选黄埔区2020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机构的公告。现邀请全国供应商参与投标,有意向的单位请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参与投标。
为加快构建壮大我区新型职业农民队(略),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发展农业产业提供智力支持,根据工作安排,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对黄埔区(略)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机构遴选公告如下:
一、黄埔区(略)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项目培训要求
(一)培训任务(略)年培训任务为(略)人,其中生产经营型(略)人,其他类型(专业技能型、社会服务型和引领带动型)(略)人。培训完成后协助区(略)完成新型职业农民认定并颁发认定证书。
1.生产经营型,计划举办一期农业电商培训,组织区内种植专业大户、农业生产或经营企业管理人员、农业合作社带头人等(略)人参加。
2.其他类型,计划举办一期村级农业统计人员培训,培训(略)人。
具体培训专业及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略)修改。
(二)培训资金(略)。其中生产经营型(略)人,补助标准(略)/人;其他类型(略)人,补助标准(略)/人。
(三)学时要求(略).生产经营型(略)人,累计培育时间不少于(略)天((略)学时),其中课堂教学不少于(略)学时;2.其他类型(略)人,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5天((略)学时),其中课堂教学不少于(略)学时。要合理安排课堂教学、专题辅导、实践操作和实训交流时间。
(四)资金使用:培训资金(略)。主要用于农民课堂培训及实训、专家验收费用、学员参观交流、聘请师资、信息化手段利用、技能鉴定、(略)制作(略)或公众号等媒体信息宣传工作以及相关管理工作等一切培训相关支出,不得用于农民参加学历教育的学杂费补助。
(五)完成时限(略)年(略)月(略)日前完成所有培训工作并验收。
二、培训机构申报条件
(一)已入选“中(略)基地库”省级示范基地的培训机构,且学员满意度高于(略)%;(提供截图证明)
(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强科研开发、推广和教学能力;
(三)具有培训资质(办学许可或培训、推广职能),拥有多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作经验,相关培训证明材料丰富齐全,能提供详细的培训计划和细化合理的资金使用计划;
(四)具有必要的培训场所、专业教师、现代教学设备和实践实训基地,且有专职人员(略)理材料;对精品课程具有做好课件、录像、编辑等(略)理工作的能力,能建立真实、完(略)、规范的培训档案;
(五)具备与培训内容相适应的培训能力、跟踪服务宣传能力等,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部门和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
(六)愿意在黄埔区(略)和区农畜牧业管理综合执法大队的指导下承担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任务,遵守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项目及资金管理规定;培训经验丰富的优先遴选为培育机构。
三、公告时间
公告时间为(略)年4月5日至(略)年4月(略)日。
四、遴选程序
(一)提交材料。有意愿承担黄埔区(略)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项目的,请根据自身情况,形成全面、详实的申请报告,包括机构性质、师资队(略)、培训场所设施设备条件、培训能力和开展农民教育培训工作、宣传情况等, 具体的培训计划和细化的资金使用计划,并提供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和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学员满意度高于(略)%的截图证明等相关资质证明。所有材料一式2份并(略),报黄埔区农畜牧业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同时(略)>
(二)遴选评审。相关农业专家或评审人员组成遴选评审小组,对各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综合评(略),择优选用。
(三)公示备案。黄埔区(略)将遴选评审结果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将其认定为黄埔区(略)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培训机构,同时,将遴选结果上报广州市(略)备案。
五、其他说明
(略)年4月(略)日下午5时截止收取材料(含快递件)。
收件单位:广州市黄埔区农畜牧业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收件地址:(略)e="text-align: left;"> 联系人:(略)-(略)。
广州市黄埔区(略)
(略)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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