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略)受委托,对道路停车标志线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其经营/业务范围符合本项目要求;2(略)上报价,供应商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略)认证证书((略)认证证书);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略)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具备(略)(公路安全设施)专业承包二级及其以上资质证明;5)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供应商应提供满足上述资格要求的充(略)证明。所提供的各类证件、证书、证明、说明,具有有效期的,投标时均应在有效期内,否则不予认可。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道路停车标志线项目
2、招标编号(略)-(略)-(略)-(略)(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略)-(略)-(略)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长宁区辖范围内道路停车标志巡视维护保洁、标线复划线,辖区内道路停车标杆、标牌更新,新增道路停车场标志标牌具体工作量详见清单及附件一览。
5、交付地址:(略)6、交付日期:甲方指定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 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略)建设项(略)建设项目。
8、采购预算金额(略).(略)(国库资金(略).(略);自筹资金(略).(略))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落实中小型企业相关政策!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略)-(略)-(略) (略)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略)上招标(略)中(略)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彩色扫描件(或三证或五证合一);2、法人代表授权书(法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签字、法人代表授权书加盖企业公章)原件彩色扫描件;3、被授权人(略)原件彩色扫描件;4、(略)(公路安全设施)专业承包二级及其以上资质原件彩色扫描件;5、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6、根据财库((略))(略)号文,(略)供应商应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略)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文记录名单。请(略)站查询结果的截图。查询时间不早于本公告发布之日。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略)年4月8日 (略)至(略)年4月(略)日 (略)的时间内(略)(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略)成功的供应商请于(略)年4月8日至(略)年4月(略)日,上午9(略)~(略),下午(略)~(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由被授权代表人前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略)号(车行入口)斜土路(略)号(人行入口)进行验证并(略)文件,(略)验证时须携带上述资料及财务状况报告(提供近期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证资金的相关材料(略)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犯罪的书面声明(原件验看,复印件须(略)留存),(略)验证要求详见其他事项。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略)、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略)-(略)-(略) (略)。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另行通知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址:(略)6楼
2、磋商地址:(略)6楼。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略)((略)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略)的笔记本电脑、无线3G或4(略)卡、投标时所使用的上海市电子(略)认证证书((略)认证证书)。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略)”、“”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疫情(略)上以(略)形式(略),提交彩色扫描件的(略)资料((略)地址(略)@qq.com);如需(略)请先咨询预约招标业务人员,否则不予接待。投标单位对(略)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评标时仍由评标委员会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招标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将被拒绝。”进入开评标场所参加招投标活动的人员,均应当主动出示“随申码”,“随申码”显示绿色的方可进入,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测量。未佩戴口罩或体(额)温超过(略).3度的,不得进入开评标场所,若因上述原因导致无法正常开评标,一切责任自行负责!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略) | 长宁区(略) | 采购代理机构: |
地址:(略)td> | 徐汇区斜土路(略)号6楼 |
邮编: | (略) | 邮编: | (略) |
联系人:(略) | 包英杰 | 联系人:(略) | 冯霞婷 |
电话: | (略) | 电话: | (略) |
传真: | (略) | 传真: | (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