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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07在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古黄河北岸(西安路-水渡口大道)风光带景观提升工程设计(二次)招标公告。现邀请全国供应商参与投标,有意向的单位请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参与投标。
招标公告/资审公告
(略)-(略)-(略)
古黄河北岸(西安路-水渡口大道)风光带(略)设计(二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古黄河北岸(西安路-水渡口大道)风光带(略)已由淮安市淮阴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淮发改投资【(略)】(略)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淮安市淮阴区住房和城乡(略)债券资金,出资比例为(略)%,招标人为淮安市淮阴区住房和(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略)地址:(略)2. 1.2 项目规模及内容:拟建园路、步道等长约(略)KM,宽约2.2M;绿化种植面积约(略).5(略)平方米;路灯(略)杆,景观灯(略)杆;景观小品(略)平方米,亭廊轩(略)平方米;配套土方和其他附属设施。项目总投资约(略)。
2.1.3 合同估算价:人民币(略)(最高投标限价)。
2.1.4 设计服务期限(略)日历天(设计节点时间详见设计任书)
2.1.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略)有关部门审批 。
2.2 招标范围及内容:古黄河北岸(西安路-水渡口大道)风光带(略)除外)景观、海绵化设施(略)、小品及绿化苗(略)的方案(初步)设计至施工图设计及全过程配合服务(含全过程设计所需资料采集,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文件编制)、及本项目范围内所有内容的后期深化设计(喷泉、雕塑、小品、景观灯、亭廊轩等)。合同实施过程中发包人有根据设计人完成设计的进度和质量情况酌情调(略)的权利。各阶段通过审查的文件均需形成完(略)的文件资料。本项目范围内所有的喷泉、雕塑、小品、景观灯、亭廊轩等内容后期深化设计工作及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招标人不再增加任何费用。
2.3本项目投资额约为人民币(略),设计单位设计项目总投入不得超出原投资额,否则取消其中标资格,解除合同,不予以任何补偿。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标(略)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专项甲级资质;
3.3 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风景园林或环境艺术设计或景观设计或园艺专业)。
3.4设计项目组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应有4名及以上并为本单位在册未退休的专职人员【其中电气专业1人、园林专业2人(中级及以上职称)、概算编制人1人】;
3.5授权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需提供 (略)年7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及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
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略))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略))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略))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略))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略)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略))(略)站(***或各(略)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略))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略))近2年内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
3.7在本项目施工期间,投标人每月在施工(略)不得少于(略)天,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确定中标人并签订合同后,对第二中标候选人补偿人民币2(略),第三中标候选人补偿人民币1(略);其余投标人不予补偿。接受补偿的投标单位与招标人签订补偿金合同后,其参与本次投标的设计方案版权(含电子设计文档)归招标人所有。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略) 年7月 7日至(略)年7月(略)日 (未在规定时间内(略)的,其投标不予接受),(略)淮安(略),使用经认证的 (略) 锁(略),招标文件费用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略)中(略),不接受(略),售后不退;招标人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略) (略),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 7月(略)日 (略) 时(略),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淮安(略)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略)将予以拒收。
7.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8.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上发布。
9.2本公告发布时间(略) 年7月 7日至(略)年7月(略)日。
(略). 注意事项
(略).1 淮安(略)地址(略)
http://(略).(略).(略).(略)/EpointWeb/。
(略).2 拟投(略)上(略) (略) 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略)上招投标活动;(略) 和电子签章在淮安市招(略)(深圳路 (略) 号)二楼(略),联系人:(略)上操作如遇技术问题,请与陈超联系,电话(略);(略)所(略)址:
http://(略).(略).(略).(略)******id=9fc(略)f3-0e1b-4f5f-a5cc-d1a(略)b
e7e8&categoryNum=(略) 。
(略).3(略)上(略)上提交,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略).4 请投标人及时更新诚信库资料,评标(略)不再审查有关原件;
(略).5 各投标单位在开标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持本人(略)携
带(略) 锁、法定代表人(略)(纸质文件原件)、“备份电子投标光盘”(可自行决定是否提供)。因未携带 (略) 锁或无法定代表人(略)(纸质文件原件)、或未携带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略)的投标单位,招标人将不予接受其投标文件(电子版)。
(略).6 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开标后未在开标(略)导致其无法根据评标
委员会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的,评标委员会将对其投标文件作出判断性评审,投标人不得对此提出异议或投诉。
(略).7 投标人在本次投标过程中,不得存在任何资质挂靠、资质出借及投标资料弄虚作假
行为,不得参与任何围标、串标行为。如发生上述行为,将承担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略).8 投标人在本次投标过程中,不得参与任何恶意投诉,如确因相关单位、人员的行为
侵犯了投标人的合法利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必须在投诉书上(略),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招投标监管部门将拒绝受理。
(略).联系方式
(略).1 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区住房和(略)
联系人:(略)p>
联系电话(略)-(略)
联系地址:(略)2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年7月7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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