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受来凤县(略)委托,对来凤火车站一期停车场出口至讨橙线交叉口(略)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具有相应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响应磋商。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项目名称:来凤火车站一期停车场出口至讨橙线交叉口(略);
2、项目编号(略)-(略);
3、建设地址:(略)href="***(略)">
4、计划工期(略)日历天;
5、项目估算价:约(略);
6、采购范围:
本项目起于(略)村道与S(略)相接处,止于来凤火(略)进场道路(在建),全长约(略)米,路面平面利用现有(略)村道布线,路线纵面按现有道路高程加铺2.5cm沥青表处控制。采购范围为设(略)量清单及招标答疑的全部内容。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投标(略)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2“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齐备、合格有效。
2.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最低须(略)施工总承包(略)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4项目经理最低须(略)二级建造师资(略)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以职称证为准),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必须是本单位注册人员,且未担任(略)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须(略)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以职称证为准),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必须是本单位注册人员,且未担任其他在建施工项目的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C类证书);相关管理人员须跟班作业。
2.5供应商未被(略)站(略)采购不良行为记录”、“严重拖欠农(略)站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略)页打印件并(略));
2.6根据恩施州人社发【(略)】(略)号“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略)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及此意见的补充通知(恩施州人社发【(略)】(略)号)规定,本项目投标人到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截止时,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略)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人应作出承诺,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2.7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略),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2.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和地点
3.1凡有意(略)者,请于(略)年5月8日至(略)年5月(略)日下午(略)止(工作时间),由被授权委托人持法人(略)原件(附法人(略)和被委托人(略)复印件)及被委托人(略)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略)登记表原件一套((略)),在(略)(湖北省恩施市施州大道(略)号B栋三单(略)室)(略)磋商文件并携带U盘拷贝施(略)量清单。
3.2磋商文件每套售价(略),售后不退,逾期(略)将不予受理。
四、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址:(略)4.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磋商时间(略)年5月(略)日上午(略),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4.2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同磋商地址:(略)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5.1(略)发布。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略)
地址:(略)>电话(略)-(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3单(略)室
联系人:(略)p>
电话(略)-(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