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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于
2023-05-31在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南宁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南宁市物流统计核算工作”询价公告。现邀请全国供应商参与投标,有意向的单位请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参与投标。
一、采购条件(略)年南宁市物流统计核算工作已具备采购条件,采购人为南宁市(略),欢迎符合条件的研究机构参与本项目询价。二、项目概况一项目名称(略)年南宁市物流统计核算;二采购方式:询价;三
预算金额(略);四资金来源:财政资金;五合同履行期限:按采购合同执行;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询价。三、项目内容一开展(略)年度南宁市社会物流统计核算工作,形成《(略)年度南宁市物流运行情况通报》《(略)年度南宁市物流运行情况(略)析报告》,次年首季度前提供年度运行情况(略)析报告。二按月度、季度和年度核算南宁市物流业景气指数,每月形成《物流景气指数调查报告》并定期报送,按季度和年度编制完成的《南宁市(略)年1季度物流运行情况(略)析报告》《南宁市(略)年上半年物流运行情况(略)析报告》《南宁市(略)年3季度物流运行情况(略)析报告》《南宁市(略)年度物流运行情况(略)析报告》。三其他相关工作。四、评标方式南宁市(略)“(略)年多式联运专项补贴资金第三方审查服务”采购小组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略),并汇总每个机构每项评(略)要素的得(略),最终择优确定中标方。五、投标资质和其他要求一投标单位为国内高等院校、科研咨询机构、行业协会、社会组织、各类智库,以及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组织或机构。二投标单位应具备物流相关领域的专业性研究能力。近年来承担或参与过市级及以上物流类相关项目的方案编制或课题研究等相关业绩单位优先考虑。三投标单位须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略)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投标单位主要成员担负过物流行业实质性研究或
评估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人不得作为投标单位负责人申请。四投标单位必须熟悉和了解南宁市物流业发展现状,能够(略)组织开展物流领域的相关研究,具有较强(略)采购法》相关规定。六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略)站***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略)***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略)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七中标单位接到中标通知后,于半个月之内与南宁市(略)签订项目委托合同。八中标单位应于中标后一个月之内制定完成南宁市(略)年度物流统计核算项目服务方案;于南宁市(略)规定时限内完成南宁市物流统计核算服务,并向南宁市(略)提交相关成果。九在开展南宁市(略)年度物流统计核算服务期间,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单位须及时向南宁市(略)汇报物流统计核算服务相关情况。六、(略)提交材料、时间及地址一需提交材料1.承接主体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相关资格、资质证书详见
附件评(略)表,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2.课题牵头人相关资料;3.费用报价。二时间及地址公告时间(略)年6月1日—(略)年6月7日;(略)截止时间(略)年6月7日上午(略)点;开标时间(略)年6月7日下午(略);投标人需在(略)截止时间前准备好相关(略)材料并装袋密封一式五份,交至(略)路5-8号南宁市(略)室。联系人:(略)系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