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东黎族自(略)
关于遴选乐(略)南丰溪河道治理及(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服务机构的公告
为加快推进乐(略)南丰溪河道治理及(略)的前期工作,根据《乐东黎族自(略)水务领域项目公开遴选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乐水务字〔(略)〕5号),我单位决定通过公开遴选的方式聘请该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服务机构。特发布此公告。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乐(略)南丰溪河道治理及(略)。
2.项目建设内容:南丰溪清淤6km,新建拦水坝一座,长(略)m(含拦水坝及配套闸门),新建旁路湿地面积(略)m2(配套建设进口闸坝及出口段);两岸新建护坡总长(略)m。南丰溪城区段现有3个排污口新建截流井3座,提升泵站4(略)4.6km。南丰水库新建人工湿地面积(略)m2。城区段岸坡中段设置人行廊道2.6km,配套景观绿化、堤顶道路硬化1.0km,堤顶护栏1.0km。
3.建设地址:(略)>
4.资金来源:政府财政资金。
二、(略)条件
1.应具备海南省政法委相关备案批复及其他相关部门批复。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非海南省(略)(提供(略)公司营业执照)。
3.近三年没有因违反《招(略)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受到相关管理部门处罚。
4.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财务会计等管理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5.具备组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及编制评估报告的相应专业力量;
6.具有相关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项目工作经验;
7.未被列(略)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略)采购严重违(略)(***法失信行为记录(略)页截图(提供查询结果截图时间必须是项目公告时间之后,(略)截止时间前,复印件(略));
8.近年来公司承办的类似项目的业绩材料——合同书或中标通书均可(复印件(略));
三、(略)时间
符合上述条件且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服务单位于(略)年5月(略)日至6月1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略)-(略),下午3(略)-5(略))按时到(略)并提交资料(逾期不予受理)。
四、(略)资料
1.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评估机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略)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略)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略)、双方(略)、(略)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的(略);
3.评估工作人员的相关证书;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5.提供单位简介及相关业绩材料;
6.需提供(略)年以来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略)年以来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障缴费记录;
7(略)站和中国政府(略)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8.可提供的其它资料,以上资料需(略)提供原件查验,按以上顺序(略)理提交(略)资料1套(需装订成册,复印件(略),不接受邮寄),材料密封后送至乐东黎族自(略)二楼办公室,封面上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电话及(略)。
五、(略)地点
乐东黎族自(略)二楼办公室;
联系人:(略)电话(略)-(略)。
六、其他事宜
乐东黎族自(略)
(略)年5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