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1名驾驶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性质、岗位及人数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编外聘用驾驶员岗位,1名。
二、条件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未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
4.认同四川省教育考试院价值文化和发展理念;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条件、从业资格和其他条件;
6.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心理素质和身体条件。
(二)岗位条件
1.遵守交通法规及国家其他法律法规,没有违法犯罪记录,三年内无重大责任事故及不良驾驶记录,能熟练驾驶持证相应车辆,熟悉大成都区内路况;
2.身体健康,身高1.(略)米以上,体貌端正,反应敏捷,口齿清晰,听力正常,无色盲、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疾病病史,不嗜烟酒;
3.(略)岁以下((略)年3月1日后出生),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退(略)军人;
4.持有A1有效驾驶证,驾龄3年以上((略)年3月1日前取得A1有效驾驶证);
5.中共党员、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三、(略)
(一)(略)时间:(略)年5月9日上午9(略)至5月(略)日下午5(略),逾期不再补报。
(二(略)络(略)方式,由(略)者(略)下列资料至s(略)pan>
1.本人有效(略)(正反面)扫描件;
2.有效的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3.机动车驾驶证扫描件;
4.退(略)证(或证明)扫描件;
5.《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公开招聘驾驶员(略)表》(含本人照片)。
(略)截止后,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将电话通知符合条件的应聘者考核的时间、地点,请注意来电、短信。
四、招聘程序
(一)专业素质考核
专业素质考核采取路考试驾方式,应聘者驾驶大中型客车、中型客车和小型轿车三类指定车辆,由车队正副队长和考试院干部组成考核小组进行试乘体验;试乘结束后,考核小组进行赋(略)评价,满(略)为(略),考核成绩×(略)%计入总成绩。
(二)面试
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应带上(略)表、本人有效(略)、学历学位证、机动车驾驶证、退(略)证(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产生的差额,按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
在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中按照该岗位招聘人数3(略)比例从高(略)到低(略)确定入围面试人选。若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未达到3(略)比例,则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成绩(略)以下不予聘用。面试以结构化方式进行,满(略)为(略),面试成绩×(略)%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通知。
(三)体检
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以拟聘岗位数1(略)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产生的差额,按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
(四)政审
按照体检合格确定进入政审人选。主要审查拟招聘人员的思想政治、遵纪守法、道德品质等情况。经审查,发现报考人员有违法违纪、违反国家政策、违背社会公德等情况的不予聘用。政审不合格产生的差额,按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
五、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四川省(略)站上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查证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略)聘用手续,与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签订劳动合同。
七、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聘程序,严肃招聘纪律,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纪检部门的监督和社会的监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有违反招聘纪律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证,取消聘用资格。
监督举报电话:(略)-(略)。
八、其他事项
咨询电话:(略)-(略)。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略)-(略),下午2(略)-5(略)。
附件: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公开招聘驾驶员(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