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略)
竞价交易预告
(编号:J(略))
为维护煤炭市场经营秩序,请各交易商按照国家关于煤炭价格的有关政策要求,参与竞价过程中,在国家规定的价格合理区间范围内出价。
为维护交易信息安全,各交易商禁止向其他个人或机构泄露交易信息,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1.委托单位:
(略)
2.委托产品基本信息
标段 | 商品类别 | 供货煤矿 | 提货地 | 运输方式 | 价格类型 | 挂单数量(吨) | 基价((略)/吨) | 出价上限 ((略)/吨) | 每次最小加价 幅度 ((略)/吨) | 每次最大加价 幅度 ((略)/吨) |
A标段 | 动力煤 | 塔山 | 塔山矿煤矸石仓 | 公路运输 | 含税坑口价 | (略) | (略) | (略) | 1 | 不限 |
B标段 | 动力煤 | 塔山 | 塔山矿煤矸石仓 | 公路运输 | 含税坑口价 | (略) | (略) | (略) | 1 | 不限 |
备注:每次报价的最小加价幅度为1(略)/吨。
3.委托产品参考质量指标
标段 | 煤种 | 品种 | 发热量 (Kcal/kg) | 水(略) (Mt) (%) | 硫(略) (St, d) (%) | 挥发(略) (Vdaf) (%) | 灰(略) (Ad) (%) |
A标段 | 长焰煤 | 煤矸石 | (略) | 4.(略) | 0.(略) | (略).(略) | (略).(略) |
B标段 | 长焰煤 | 煤矸石 | (略) | 4.(略) | 0.(略) | (略).(略) | (略).(略) |
备注:以上指标仅供参考,不作为用户拉运的质量依据。用户参与(略)、竞价交易视同已认可产品质量,成交用户实际拉运质量以煤矿实发为准,煤矿不再根据实际拉运质量差异对价格进行调(略)。
二、(略)事项
1.(略)资格:
2.(略)时间: 授权截止 (略)-(略)-(略) (略) 前
3.(略)链接:(见本预告文件底部)
三、保证金事项
1.保证金交纳标准: (略)
2.保证金交纳方式: <(略)
(略)绑定银行账户进行保证金“入金”操作,可实现保证金当日释放并申请“出金”。
3. 保证金交纳、管理、退还、赔付等相关规定请查(略) (略)市场化交易保证金管理办法((略)年修订)》(见(略)页面)。
四、交易事项
1(略):2.交易模式: 延时竞价销售
⑴各标段常规交易时间为(略)钟,若无出价,则流单;有出价,(略)钟后(略)自动延时(略)秒;
⑵在交易延时阶段,若有出价,(略)自动重新开始(略)秒延时倒计时,直至(略)秒延时阶段内无出价时,此标段交易结束,交易(略)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以最高价自动成交。
3.交易时间:
A标段(略)-(略)-(略) (略)
B标段(略)-(略)-(略) (略)
4.交易结果公告。 交易成功后,将在2个工作小时内发布交易结果公告。请(略)进(略)”查看“交易结果公告”。
五、合同签订
交易成功后,成交双方须在两个工(略)签订煤炭交易合同。
六、交易交收
(1)提货地址:(略)2)提货方式:公路,自提 (3)提货期限: A-B标段(略)年5月(略)日-(略)年6月5日 (4)用户要严格按照提货期限进行拉运,如因矿方生产等原因影响兑现量,以提货期限截止时的实际拉运量为准,对剩余量不进行延期、不进行补量。 (5)成交用户一旦成交后不得影响矿方生产,要严格按照执行期限完成拉运工作,否则,按照违约处理。合同执行期限内由于矿方原因或者不可抗拒因素导致成交用户未拉运完成合同量的不予考核成交用户。 (6)竞价成交用户在规定提货日截止前完成合同约定数量,即视为全部履行。
A标段(略)-(略)-(略)至(略)-(略)-(略)
B标段(略)-(略)-(略)至(略)-(略)-(略)
七、货款(略)
(1)价格:现汇坑口含税价 (2)付款方式:竞价成功的交易商必须在《竞价交易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通过(略)全额现汇预付货款,逾期未(略),视为买受人违约,承担违约责(略)付款,将不予拉运。 买受人预付货款至出卖人结算单位指定银行账户,同时必须备注所对应的矿名及成交日期、标段、企业合同编号,如未按要求备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买受人承担。 (3)结算方式(略)-B标段按实际成交价进行结算。
八、煤质验收
(1)数量:以塔山矿出矿计量结果为准。 (2)质量:现货质量。
九、关于收取相关费用
(略)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太原)(略)煤炭现货交易运营方案的通知》(晋(略)公司关于调(略)销售煤炭统一上线收费标准的通知》(晋控综办字〔(略)〕(略)号)等文件规定,通过竞价、挂牌等竞价交易的煤(略)按照成交金额的1‰(略)别向交易双方收取交易手续费,按照成交金额的3‰向晋能控股集团所属二级(略)有关规定,煤炭现货交易业务收费过程中,严禁一方替另一方代交代付行为。
十、其它事项
(1)参与竞价交易的用户,竞价交易成功后对所购资源不得就地转卖,如有发现,委托方有权立即终止履行合同,并视其为违约,被委托方将扣除违约方的全部交易保证金,赔偿委托方,对违约方汇入的煤款半年内不给予(略)退款。 (2)按照山西省煤炭工业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劣质煤销售管控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晋煤经发[(略)](略)划定的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和禁煤区销售高灰(略)、高硫份的劣质煤炭,如有发生,产生的责任及后果由买受人自己承担。 (3)其它(略)进行挂单,本委托函未完善事宜,以煤炭买卖合同为准。具体执行过程中的其他事项,由交易双方协商并在签订的煤炭买卖合同条款中另行约定。 (略)用户需达3户(包含3家)以上可开始竞价,低于3户则关闭该标段
最少参与交易商户数(略)户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略) 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