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关于山西(略)
竞价交易预告
(编号:J(略))
为维护煤炭市场经营秩序,请各交易商按照国家关于煤炭价格的有关政策要求,参与竞价过程中,在国家规定的价格合理区间范围内出价。
为维护交易信息安全,各交易商禁止向其他个人或机构泄露交易信息,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1.委托单位:
山西(略)
2.委托产品基本信息
标段 | 商品类别 | 供货煤矿 | 提货地 | 运输方式 | 价格类型 | 挂单数量(吨) | 基价((略)/吨) | 出价上限 ((略)/吨) | 每次最小加价 幅度 ((略)/吨) | 每次最大加价 幅度 ((略)/吨) |
A标段 | 炼焦用煤 | 东盛煤业 | 山西沁源县东盛煤业 | 公路运输 | 含税出厂价 | (略) | (略) | 不限 | 1 | 不限 |
B标段 | 炼焦用煤 | 东盛煤业 | 山西沁源县东盛煤业 | 公路运输 | 含税出厂价 | (略) | (略) | 不限 | 1 | 不限 |
备注:每次报价的最小加价幅度为1(略)/吨。成交价为现汇含税坑口价。成交价在(略)/吨(含)以下的,半年期承兑价格在成交价的基础上加5(略)/吨,一年期承兑价格在成交价的基础上加(略)/吨;成交价在(略)-(略)/吨(含)的,半年期承兑价格在成交价的基础上加8(略)/吨,一年期承兑价格在成交价的基础上加(略)/吨;成交价在(略)-(略)/吨(含)的,半年期承兑价格在成交价的基础上加(略)/吨,一年期承兑价格在成交价的基础上加(略)/吨;成交价在(略)-(略)/吨(含)的,半年期承兑价格在成交价的基础上加(略)/吨,一年期承兑价格在成交价的基础上加(略)/吨;成交价在(略)/吨以上的,半年期承兑价格在成交价的基础上加(略)/吨,一年期承兑价格在成交价的基础上加(略)/吨。
3.委托产品参考质量指标
标段 | 煤种 | 品种 | 水(略) (Mt) (%) | 硫(略) (St, d) (%) | 挥发(略) (Vdaf) (%) | 灰(略) (Ad) (%) | 粘结指数 (GR·I) | Y值 (mm) |
A标段 | 焦煤 | 精煤1# | ≤9 | ≤1.5 | ≥(略) | ≤(略) | ≥(略) | ≥(略) |
B标段 | 焦煤 | 精煤1# | ≤9 | ≤1.5 | ≥(略) | ≤(略) | ≥(略) | ≥(略) |
备注:粘结指数、Y值、回收率均为1.5kg/L浮选精煤指标,合同期内煤质指标在上述基准指标范围以内。 煤质不稳定,以上指标为参考指标,建议买方实测,以实发为准。(略)参与竞价交易的用户须到(略)查看标的物并进行充(略)的了解,凡参与竞价的用户,视同已经实地勘察过,并对煤质进行了实测。此煤种为非电煤,严禁将此煤种用做电厂使用,否则一切责任由用户承担。
二、(略)事项
1.(略)资格:
2.(略)时间: 授权截止 (略)-(略)-(略) (略) 前
3.(略)链接:(见本预告文件底部)
三、保证金事项
1.保证金交纳标准: (略)
2.保证金交纳方式: <(略)
(略)绑定银行账户进行保证金“入金”操作,可实现保证金当日释放并申请“出金”。
3. 保证金交纳、管理、退还、赔付等相关规定请查(略) (略)市场化交易保证金管理办法((略)年修订)》(见(略)页面)。
四、交易事项
1(略):2.交易模式: 延时竞价销售
⑴各标段常规交易时间为(略)钟,若无出价,则流单;有出价,(略)钟后(略)自动延时(略)秒;
⑵在交易延时阶段,若有出价,(略)自动重新开始(略)秒延时倒计时,直至(略)秒延时阶段内无出价时,此标段交易结束,交易(略)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以最高价自动成交。
3.交易时间:
A标段(略)-(略)-(略) (略)
B标段(略)-(略)-(略) (略)
4.交易结果公告。 交易成功后,将在2个工作小时内发布交易结果公告。请(略)进(略)”查看“交易结果公告”。
五、合同签订
交易成功后,成交双方须在两个工(略)签订煤炭交易合同。
六、交易交收
⑴发货地址:(略)限(略)年5月(略)日 至 (略)年6月1日 卖方根据资源生产实际情况在合同执行期内均衡组织拉运。请用户落实好车辆和资金,在限定时间内均衡组织拉运。 ⑷竞价成交企业在规定提货日截止前完成合同约定数量或完成合同约定数量的(略)%以上(包含(略)%),即可视为全部履行。
A标段(略)-(略)-(略)至(略)-(略)-(略)
B标段(略)-(略)-(略)至(略)-(略)-(略)
七、货款(略)
⑴价格:现汇含税坑口价 ⑵(略)方式:竞价成功用户在《交易结果公告》发布之日(含)起两个工作日内须一次性全额以现(略)指定收款账户。合同履行完后,买卖双方以增值税一票结算,出卖方根据买受方实际拉(略)营销总公司的煤炭购销合同执行情况表为准。
八、煤质验收
<(略)过磅数量为(略)化验结果为准。
九、关于收取相关费用
(略)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太原)(略)煤炭现货交易运营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略)〕(略)号)等文件规定,通过竞价、挂牌等交易的煤(略)按照成交金额的1‰(略)别向交易(略)有关规定,煤炭现货交易业务收费过程中,严禁一方替另一方代交代付行为。
十、其它事项
具体执行过程中的其他事项,由交易双方协商,在签订的煤炭交易合同条款中另行约定。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