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美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遴选具有开展“2+3”疾病流行病学抽样调查资质的第三方服务机构的公告
根据《海南省“2+3”健康服务包推进小组关于印发<海南省(略)年2+3疾病流行病学抽样调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卫健服函[(略)](略)号)、《海口市“2+3疾病流行病学抽样调查实施方案》(海卫健[(略)](略)号)要求,为进一步掌握我区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病毒性肝炎等四种疾病流行病学情况,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现结合我区实际,近期我委将计划遴选具有开展“2+3”疾病流行病学抽样调查资质的第三方服务机构,为做好遴选工作,特发布此公告。
一、(略)条件
1、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医疗服务单位;
2、具有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营业执照》;
3、具有医学检验、医学影像资质;流行病学工作人员配置齐全;
4、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5、供应(略)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他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
6、有一定的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病毒性肝炎等项目管理、执行经验以及工作基础;
7、能够为本项目安排专人专椅,具有满足项目开展的硬件设施及条件(如流动dr车等),具有项目要求的检验能力。
8、器械消毒设施、设备完善,消毒流程规范等。
二、(略)时间及地点
(一)(略)时间。(略)年3月(略)日至3月(略)日(上午8(略)-(略),下午(略)-(略)),欢迎符合(略)条件且有意愿承担开展“2+3疾病流行病学抽样调查的医疗机构按时提交材料,逾期将不再受理。
(二)(略)地点。海口市美兰区振兴路8号区政府办公大楼(略)室,联系人:(略)系电话(略).
三、(略)材料
请携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即可)、医疗机构许可证、法定代表人(略)及被授权人(略)及工作方案等相关材料至美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略)。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复印件及加盖单位公章各一份。
四、遴选办法
根据各单位递交的材料,我单位将进行综合评定,择优选择。
五、相关文件
关于印发《海口市美兰区“2+3”疾病流行病学抽样调查实施方案》
海口市美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略)年3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