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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于
2017-01-22在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颍上县2017年乡级道路畅通工程第十标段、第十三标段(二次)施工招标公告。现邀请全国供应商参与投标,有意向的单位请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参与投标。
本
招标项目颍上县(略)年乡级(略)第十标段、第十三标段(二次)已经批准建设,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略)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1.1 项目名称:颍上县(略)年乡级(略)第十标段、第十三标段(二次)
1.2 项目编号(略)-GC(略)
1.3 项目审批、核准或
备案机关: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
1.4 招标人:(略)公路管理所
1.5 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及地方自筹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址:(略)2.2 建设规模: 颍上县(略)年乡级(略)第十标段、第十三标段(二次),全长约(略)公里。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投标人自行解决路基土方、路肩土方、石灰改善土、石灰土等一切土方,建设单位不另划取土区。)
2.3投资规模:约(略),本次招标约(略)
2.4 计划工期(略)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
招标文件、(略)量清单范围内所包(略)内容
2.6 标段划(略):二个标段
其中(略)标(略)长5.(略)公里,(略)标(略)长(略).(略)公里。路面结构为沥青混凝土路面,路基宽(略)米,路面宽7米。
2.7质量标准: 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经工商行政部门年检合格,并(略)施工总承包(略)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略)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略)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投标人业绩要求:近年((略)年1月1日至今)至少交工验收合格的一条沥青混(略)合同造价不少于(略)的施工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合同原件及竣(交)工验收报告原件)
3.4投标人必须提供县劳动监察大队或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不良
信用记录证明材料。
3.5近三年(自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向前追溯 3年)投标单位或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略)日内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装入
投标文件。
3.6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7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二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 一 个标段,按开评标顺序确定
中标候选人。
3.8本项目执行《安徽省农村(略)实施指南》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自 (略)年 1月(略)日起可(略)***。
4.2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略)(略),售后不退。投标人须在开标前 2 小时内到颍上县集中招(略)受理大厅交纳招标文件费用并(略)收据,未提交收据的投标人,招标人将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略)年2月(略)日(略)时(略);
地点为颍上县集中招(略)开标室。
5.2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2 小时内。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绝接受。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略)站发布:
中***
安(略)***>
阜阳市公共资源(集中招投(略)***>
(略)***n>
***>
地 址:颍上县 地 址:颍上县人民西路(略)号(原消防队院内)
联 系 人:(略)pan> 联 系 人:(略)pan>
电 话(略)-(略) 电 话(略)-(略)
邮
箱:
邮
(略)>
8.特别提示
8.1、以投标人名义签署、澄清、递交、撤回、修改投标文件、(略)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退还投标保证金和处理质疑、投诉等有关事宜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依法委托代理人(略),代理人应为投标人内部成员以劳动合同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确认,同一项目除特殊情况外只能同一人代理,否则不予受理。
8.2、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7日内)及时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否则视为不诚实信用,按有关诚信承诺处理。
8.3、定标前由招标人对中标候选人进行约谈及考察,如发现弄虚作假、围标、串标、出租、出借资质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依法处理。
8.4、合同履行期间,经查实承包人有非法转包、违法(略)包、挂靠、转让、出租、出借资质或者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单位(略)的行为将依据住建(略)施工转包违法(略)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出管理办法》建市[(略)](略)号给予严厉打击,所签订的合同无效,发包人可以终止合同给予清场,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提请监管部门记入不良记录,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违法所得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没收。
8.5合同履约期间由发包(略)行业主管部门、招投标监管部门发现未按合同备案人员派住项目管理班子,进场机械设备,存在质量、安全、进度及其他严重违约行为将依法给予处罚,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三年内限制在颍上县范围内投标。
8.6、合同履行期间,经发包人、行业监管部门、招投标监管部门查实,承包人有严重违反通用合同条款(略).2.1的情形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一至三年内不准参与颍(略)招投标活动。
8.7(略)适用(略)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
8.8、县标后监管巡查办公室将按需要不定期对该项目进行巡查,若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依法处理。
8.9、第一中标人候选人应在中标公示期结束后三日内到颍上县公共(略)中标通知书,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
8.(略)、中标人在签订合同之前须向招标人缴纳中标价的2%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略)年1月(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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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配合政府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规范公共采购市场的需求,于1998年在北京注册成立,已持续运营二十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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