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机构”)受南京市江(略)(单位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本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和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略)-(略)
2、项目名称:救助家庭入户评估
3、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救助家庭入户评估服务,按照现有低保、特困、低收入家庭(略)%比例进行入户评估,掌握被评估家庭实际收入和财产状况,了解被评估家庭享受救助政策情况,提出评估意见和建议。供应商应在签订合同一个年度内完成评估工作。
4、采购项目预算(略)/年,最高限价(略)/年(磋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磋商响应文件被作为无效标处理)。
5、服务期(略)年,合同一年一签。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信用承诺书,信用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信用承诺书,信用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信用承诺书,信用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信用承诺书,信用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信用承诺书,信用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需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无。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项目若符合扶持福利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磋商文件:
1、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即投标(略)的时间:自(略)年(略)月(略)日至 (略)年(略)月(略)日止,上午(略)至(略);下午(略)至(略)(北京时间)。
2、地址:(略)2幢(略)室。
3、(略)方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略):
(1)法定代表人(略)文件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的(略)明书(原件)、(略)(复印件(略))、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略));
(2)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略)文件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的(略)(原件)、受委托人(略)(复印件(略))、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略))。
4、(略)费用(略)人民币,售后不退。(户(略),开户行: 中国银行南京江宁经(略),账号(略))
5、供应商(略)咨询联系方式:
(1)联系人:(略)p>
(2)联系电话(略)-(略)-(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时间及地点、响应文件份数:
1、提交响应文件开始时间(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
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
3、提交响应文件地(略)会议室(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天(略)中路(略)号诚基名苑2幢(略)室会议室);
4、响应文件份数:纸质版响应文件一式(略)份((略)份正本、(略)份副本),电子版响应文件(略)份(文档格式采用WORD、E(略)CEL等非扫描图像文件格式、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正本文件与副本、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存档,供应商须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五、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址:(略)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
2、响应文件开启地(略)会议室(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天(略)中路(略)号诚基名苑2幢(略)室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并(略));
(2)为采购项目提供(略)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略)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略)站(***商信用记录并保存。
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略)〕5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略)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略)中诚信档案(略)在(略)以下;
(3)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4)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3、集中(略)考察或答疑: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未考察(略)或考察工作不详细的供应商成交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略)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
4、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5、磋商保证金数额及交纳办法: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京市江(略)
地址:(略)2号
联系方式:李 工 (略)-(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略)
地址:(略)2幢(略)室
联系方式(略)-(略)-(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p>
电话(略)-(略)-(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