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市国有林场林木的采伐和销售管理,拟将福建省南靖国有林场内樟祠工区(略)-(略)、(略)(1),(略)-(略)(1),(略)-(略)(1)小班范围内的林木,采用招标方式进行采伐与销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标标的
福建省南靖国有林场内樟祠工区(略)-(略)、(略)(1),(略)-(略)(1),(略)-(略)(1)小班范围内的林木(主要树种桉树)的采伐与销售权,面积约为(略)亩(伐区四至范围、面积以审批为准,具体详见《福建省南靖国有林场林木采伐与销售招投标细则》)。
二、(略)条件与要求
(一)有意参加竞标的自然人和企业法人单位等均可自愿按时(略),(略)需携带的材料:
1.自然人:(略)及复印件;
2.企业法人单位:营业执照、企业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书)、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略)(或被委托人(略))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应(略)。
(二)有意参加竞标者应于(略)23年8月(略)日18时前将竞标保证金存入林场账号,竞标保证金(略)(略)(略)(略)。中标后(略)(略)(略)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金,(略)转为木材款。若中标者欲参加下一个标的的竞标,需(略)补足下一个标的的竞标保证金才能参加下一个标的的竞标,如不中标者退还保证金,不计利息。保证金存入账户:
开户行:南靖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山城信用社
账户名:福建省南靖国有林场
账 号(略) (略) (略) (略) (略)
(三)保证金存入人应与(略)人姓名一致,或在摘要栏中注明某某(略)人的木材竞标保证金。
(四)若自然人中标,中标人应委托有资质的法人单位或个体工商户进行生产。
(五)本次招投标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即中标者必须在中标后(略)3年8月(略)日(略)时前内交清全部木材中标款,没有交清全部木材中标款的视为违约,取消投标保证金。
三、(略)与投标的时间、地点
(一)公示时间(略)23年8月(略)日至(略)23年8月(略)日5个工作日;
(二)(略)时间(略)23年8月(略)日至(略)23年8月(略)日18时止。
(三)(略)地址:(略),并(略)《福建省南靖国有林场林木采伐与销售招投标细则》。
(四)投标地点、开标时间和投标方式
1、竞标地址:(略)3楼会议室
2、投标方式和时间:本次招标采用林场统一派工作人员向竞标者收标的方式投标;定于(略)3年8月(略)日下午14时30(略)前竞标者应自行填写《投标书》并密封好,交给林场统一派出的工作人员或自行到林场交标,交标地点为南靖国有林场生产经营科,超时作自动放弃处理。工作人员收齐《投标书》后,(略)唱标开标,确定中标者,若最高投标金额出现2个或者2个以上相同时,将以填写的最高投标金额为标底(略)叫标,叫标金额最高者为中标者,如有改变,另行通知。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标标的采伐期限:截止至(略)3年(略)月(略)日并将采伐迹地移交给林场。若出现特殊原因经双方协商,延长作业时间。否则每超过一天罚款(略)(略)。超期二十天时林场有权中止合同,无偿收回林木采伐权,一切损失由中标方自负。
(二)林场在(略)期间安排相关人员带领有意参加竞标者踏查标的(略),并签订踏查确认书,请有意参加竞标者主动与林场联系。
五、联系人与联系电话((略)与踏查(略))
林真辉(略)-(略)
六、本公示解释权归福建省南靖国有林场
福建省南靖国有林场
(略)年8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