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林周县滨河公园(城区段)规划方案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招标编号(略)-(略)
一、招标条件
拉萨市林周县滨河公园(城区段)规划方案(二次招标)已经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国家投(略)受林(略)委托,就本项目的规划编制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招标文件已经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备案编号为(略)-(略)。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项目地址:(略)2、项目概况:规划范围以彭波河两岸绿地为主,项目西起格桑桥(略)开发边界,北侧以澎波路为界,南侧(略)前绿地以及现状林地。项目占地面积约(略)公顷,长度约7.2公里;
3、标段划(略)及招标范围:本项目共(略)为一个标段;招标范围包括:遵照《公园设计规范》、《城市绿地设计规范》及其他相关文件及规范要求,完成拉萨市林周县滨河公园(城区段)规划方案的设计并通过评审;
4、服务周期(略)日历天。合同签订后(略)日历天内递交初步规划成果,规划成果在初步规划批复后(略)日历天内提交,最终规划成果在规划评审后(略)日历天内提交;
5、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标准并通过图纸审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略)设计专项甲级(或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拟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具有风景园林(或园林)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3、近三年((略)年1月至今)至少具备一项风景园林规划设计业绩;
4、近三年((略)年、(略)年、(略)年,新成立的企业依据成立时间提供相应年度的财务报告)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5、近三年无重大质量事故和不良记录或有劣绩通报;
6、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只接受(略)设计专项甲级(或以上)资质的投标人作为牵头人组成的联合体投标,其中联合体成员家数应不超过2家。联合体成员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节假日除外),登(略)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略)(***(略)并(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略) 年 (略) 月(略)日 (略) 时(略),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略)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并在开标时解密(略)的电子标书;本项目实行《关于公共资源(略)建设招投标项目实行线上“不见面”开标的通知》文件要求,采取线上“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到场开标,请各潜在投标人做好线上“不见面”开标的各项准备工作。
六、发布本招标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在《(略)》、《西藏自治(略)》、《(略)》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略)
办公地址:(略)2号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招标代(略)
办公地址:(略)2-2-(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略) (略)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