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全县即将进入新一轮森林草原防火期,为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草原火灾,切实保护好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和森林草原资源安全,根据《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大理白族自治州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洱源县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等要求(略)同意,现组建洱源县(略)(略)年度季节性森林草原专业扑火队(略),需向社会公开招聘(略)人,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聘用时间
(略)年(略)月1日起至(略)年6月(略)日止。
三、工作性质
实行(略)小时驻勤,准军事化管理、轮休等制度。
四、招聘条件
(一)岗位计划
本次共招聘队员(略)人,限男性。
(二)招聘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政治立场鲜明,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热爱林草事业,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甘于奉献;
3.没有违法犯罪前科及不良信用记录,本人及家庭主要成员没有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
4.年龄(略)周岁至(略)周岁;
5.初中(含初中)及以上文化;
6.体检合格;
7.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优先招录
1.消防及部队退(转)军人;
2.熟悉防火机具维修,长期从事防火工作者;
3.大专及以上学历优先。
五、(略)事项
(一)(略)时间、地点
1.(略)时间:即日起至(略)年(略)月(略)日(周末(略)需提前电话联系),上午(略)—(略),下午(略)—(略);
2.(略)地址:(略)n>号(洱源(略)农行茈碧湖(略)理处院内洱源县(略)二楼办公室)。招聘负责人:(略)span>(略),联系人:(略)span>(略)、罗女士(略)、座 机(略)-(略)。
(二)(略)方式
采取(略)。(略)时,须携带本人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片3张、(略)原件和复印件1份(需正反面复印)、户口本、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个人信用报告(自行到中国人民银行受理点申请),具备优先招录条件的人员同时携带军人退出现役证、见义勇为先进表彰文件或荣誉证书等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略)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略)性、有效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有两次以上失信记录或一次性质比较恶劣的失信记录的;
3.提供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弄虚作假的;
4.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能招聘的其他情形。
六、聘用时间
(略)年(略)月1日起至(略)年6月(略)日止。
七、聘用
(一)岗前培训。体检合格拟聘用人员,由县(略)组织集中培训,培训结束后开展测试和体能测试,测试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人员不予以录用。
(二)签订合同。培训测试合格、体能测试合格的人员,聘用后正式上岗,统一签订劳动合同或协议,并按规定时间(略)工资。
八、工资待遇
(一)工资:聘用期间月工资(略)(略);
(二)扑火补助:以据实参加扑火的天数计算,每人每天(略)(略);
(三)其他待遇:由县(略)统一安排体检、住宿、配备服装,统一(略)意外伤害保险一份,实行集中伙食,伙食费自理。
九、其他要求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洱源县(略)负责解释。
洱源县(略)
(略)年(略)月(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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