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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业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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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于
2019-07-17在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长春利远供热输配发展有限公司智慧燃气管网所需设备智能监测单元采购项目招标公告。现邀请全国供应商参与投标,有意向的单位请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参与投标。
二次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略)-FW(略)-F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略)所需设备智能监测单(略)采购项目已由相关文件批准招标,招标人为(略),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略)智能监测单(略)
项目概况:完(略)智能监测单(略)(含配套设施及安装任务、直埋设于燃气管道上方)。数量(略)套。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一月内设备送达业主指定位置,具体安装时间以业主实际要求为准。
供货地址:(略)>质量及验收标准:按照国家技术规范及合同技术条款验收,符合(略)质量标准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略)条之规定的条件,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部门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及本项目实施能力。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必须具有智能电子标识或智能监测单(略)研发、制造、组装、销售等内容;
3.2投标人近三年内无重大犯罪记录;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必须提供该产品经国家认证的防爆设备合格证书;
3.5投标人必须提供该产品近三年来在燃气行业或类似行业的销售业绩,不低于(略)人民币的证明(销售合同和发票复印件);
3.6拒绝列入(略)”(***重大(略)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3.7投标人承诺本项目所购产品除必需的实验化学药品外,不得含有国家明令禁止的有毒材料,要符合国家相关安全和环保标准要求。
3.8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年7月(略)日至(略)年7月(略)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略)时至下午(略)时(北京时间,下同(略)(地址:(略)列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1)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换热器设备生产和销售等内容)(原件及(略)复印件1份)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略);法定代表人授权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略);(原件及(略)复印件1份)
(3)近3年内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和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和不良记录承诺书。
(4(略)站截图((略)1份)
(5)投标人承诺本项目所购产品除必需的实验化学药品外,不得含有国家明令禁止的有毒材料,要符合国家相关安全和环保标准要求。(提供(略)承诺书1份)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略),售出不退。
5.投标文件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8月6日(略)时(略),地点为长春高新区硅谷(略)五楼(略)A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略)、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略)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略)
招标代理(略)
联系人:(略)爽
电 话(略)—(略)-(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