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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18在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重庆南川至两江新区高速公路 路面用水泥采购招标公告。现邀请全国供应商参与投标,有意向的单位请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参与投标。
重庆南川至两江新区高速公路
路面用水泥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重庆南川至两江新区高速公路(以下简称“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由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渝发改交[(略)] (略)号文核准,初步设计已由重(略)以渝交委路【(略)】(略)号文件批复。本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略),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略)作为招标代理对重庆南川至两江新区高速公路路面用水泥采购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路线起于南川区大铺子,设大铺子枢纽互通与南川至道真高速公路和G(略)包茂高速公路(渝湘高速公路)相连,向北经南川规划片区东侧,过庙堡后跨越凤咀江,经沿塘、福寿、石溪,涪陵区龙潭、增福、新妙(略)岔河村附近设枢纽互通与主城至涪陵高速公路交叉设春天门隧道穿越东温泉山,在巴南区双河口太平村设枢纽互通与沿江高速公路长寿支线相交,于麻柳嘴方坝附近设置太洪长江大桥跨越长江,止于渝(略)太洪村西侧,与重庆三环高速公路合川至长寿段终点相接,路线全长(略).(略)(含大铺子互通2.(略)KM)公里,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车速 (略) 公里/小时,水泥混凝土路面。沿线设置特大桥(略)米/4座,大桥(略).5米/(略)座,中桥(略).8米/3座,涵洞(略)道,天桥(略)座;特长隧道(略)米/2座、长隧道(略)米/2座,短隧道(略)米/2座。全线设匝道收费站6处,在K(略)+(略)处双侧对称设增福停车区1处,与石溪互通管理站房合建养护工区1处,与新村互通合建服务区1处。
2.2招标内容:
2.2.1重庆南川至两江新区高速公路路面所需的水泥采购,在规定时间内运输到招标人指定的工地水泥拌合站卸货交付。
2.2.2本次招标(略)为1个合同段,具体合同段划(略)及采购数量详见下表:
合同段 | 对应施工合同段名称 | 货物名称 | 计量单位 | 数量 |
LMSN | 南两高速 | P.O.(略).5(散装) | 吨 | (略) |
合计 |
| (略) |
注:采购数量以招标数量为基准,招标人有权根据需要要求增加或减少供货数量,超过招标数量±(略)%(含)以内的货物单价仍执行合同结算单价,最终结算数量以实际发生数量为准。
2.2.3供货期:
大约(略)个月,预计供货时间,(略)年8月至(略)年(略)月,具体供货时间以监理人指令为准。
2.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略)包和转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 本次招标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水泥制造商或者水泥制造商授权的合法代理商(授权代理商具有水泥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投标的唯一授权书,具有合法的经营资格):
A. 若为水泥制造商: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通过ISO(略)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范围含有水泥);
(3)具有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范围含有水泥,并能从生产许可证中体现具有熟料生产线);
(4)提供(略)年至今,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有(略)试验检测综合甲级资质、及计量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计量认证证书(CMA)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P.O.(略).5(散)的质量检验合格报告。
(5)拥有新型干法单旋窑水泥生产线(不接受粉磨站参与本次投标)。
B.若为授权的代理商:
(1)代理商应在(略)年(略)月(略)日前成立,具有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2)出具授权书的制造商应满足第A款对制造商的相关要求。
3.1.2 水泥制造商可以直接投标,也可委托代理商参加投标。若委托代理商参加投标,则一个水泥制造商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且必须持有制造商授权书(见第六章中的“资格审查资料”)。同一水泥制造商和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其投标文件将均被否决。
3.2财务要求:
投标人提供近(略)年((略)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略)年营业收入应在0.3(略)及以上。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在近5年内的水泥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且至少有1个合同金额不低于7(略)吨(含)的水泥供货业绩【相关证明材料:供货合同复印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不需(略),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年 7 月 (略) 日起,在重庆(略)(***>(略)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答疑、补遗等所有招标相关资料。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重庆(略)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不管投标人(略)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在向招标代理(略)招标文件费用后,方能提交投标文件。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略)年 8 月 8 日(略)(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应于当日(略)至(略)递交至重庆市公共(略)接标区(地址:(略)6(略)B(略)栋2层)。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出席。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略)(***)、重庆市公(略)(***)和重庆(略)(***
7.联系方式
(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p>
电话(略)
招(略)
地址:(略)8层
联系人:(略)先生
电话(略)-(略)
传真(略)-(略)
(略)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