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模2.4 工期要求(略)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略)年5月1日,其中屋盖(略)年8月(略)日之前必须完(略)必须在(略)年(略)月(略)日之前完成。
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略)开工报审表为准。
2.5 质量要求:严格按国家现行施工规范、标准组(略)质量要求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关规范、标准规定的合格等级。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略)年第(略)号院令发布(略)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部令第(略)号发布的《(略)质量保修办法》的有关(略)保修。
2.7 招标范围:
2.7.1土建部(略)
B(略)厂房屋盖、墙面、南山墙、综合支架,屋盖(略)修见B(略)-B(略)厂房屋面改造【(略)(L(略)I)SG-4-G-1、G-2A、G-3A、G-9、G-(略)A、G-(略)、G-(略)】。图纸中B(略)、B(略)、B(略)厂房改造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屋架下弦碳纤维包裹也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2.7.2电气部(略)
包括B(略)厂房电气施工图内的内容,具体包括:
B(略)厂房内空气绝缘型密集母线拆除并移位安装、母线插接箱与开关柜的连接电缆(引下线)、综合支架的安装、开关柜底座支架安装。
B(略)厂房既有开关箱的拆除及其附属支架、线管、电缆的拆除。
B(略)厂房东西两侧既有空气绝缘型密集母线干线(略)为利旧,需保护性拆除后重新安装至综合支架上,母线插接箱依据设计图纸进行新增。
B(略)厂房一条天车滑线(略):规格为(略)A,三相四线(略),单独配置天车开关箱。
开关箱供设备的引出电缆不在本施工范围内(天车开关箱除外)。
通风(略)配电。
厂房门电源施放。
照明(略)更换。
2.7.3动力管道部(略)
B(略)厂房(不含东侧与B(略)共柱部(略))压缩空气部(略)、氧气、氮气、丙烷、混合气管道全部,以及现有各类管道的拆除。其中混合气、丙烷、氧气,均须配置工位箱,氧气、丙烷(含减压器、压力表)每个工位箱按2个接头设置,混合器按三接头设置(含流量计)。
原有管道及其支架拆除工作。
压缩空气采用阳极复合铝管道,氧气、氮气、丙烷、混合气管道均采用不锈钢(略)材质管道及阀门。
所有管道及阀门的流量计检验、所有压力表的检验工作。
负责该部(略)氧气、丙烷等属于压力管道部(略)的安装告知。
配合建设方进行压力管道注册。
2.7.4室内消火栓(略)
含室内消火栓(略)及B(略)辅助用房消火栓(略)改造。
2.7.5虹吸排水
B(略)厂房西侧改为虹吸排水管道,含室内管道安(略)。
2.7.6 通风(略)
B(略)-B(略)厂房焊接烟尘治理及控温(略)施工图设计中B(略)厂房屋顶通风部(略)。主要内容(略)
(略)(L(略)I)SG-1-N-(略)A图中M-C~M-D之间(略)台屋顶风机(B(略))。
(略)(L(略)I)SG-1-D-(略)图中电气施工内容(B(略)部(略))。
2.7.7综合支架
采用镀锌型钢制作安装,与混凝土柱采用抱柱法连接固定,型钢表面涂灰色漆。
施工过程中与生产场地冲突,应相互协调(略)生产的影响。
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略)量清单约定为准。
2.8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略)安全文明施工的开工到竣工验(略)保修等全过程的施工总承包方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取得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略)](略)号文件要求(略)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略)”查询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略)专业承包(略)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3本招标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资料员1人(可兼任)。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略);技术负责人(略)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施工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质量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资料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资料员岗位资格证书(可兼任)。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略)投标。
3.5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等情形,并受到行政处罚的。
3.6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入围方式
本项目评标办法参照湘建监督[(略)](略)号文件中的综合评估法(II)。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入围方式为所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全部入围。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略)人民币(略),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略)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年3月(略)日至(略)年3月(略)日(法定节假日及公休日除外) 9(略)-(略)(北京时间,下同)(略)(株洲市天(略)区(略)A座5楼(略)室)(略)(请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略)明书及(略)原件或授权代理人持(略)及(略)原件(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略),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均为(略)年4月9日9时(略)(北京时间,下同),地点为株洲市天(略)区(略)A座5楼湖南(略)达(略)公司开标室。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开标会,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否则,为不合格投标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略)》上发布。
9.联系方式
(略)
地 址:株洲市石峰区
联 系 人:(略)p>
电 话(略)-(略)
招标代理机(略)
地 址:株洲市天(略)区(略)A座(略)室
联 系 人:(略) 勤
电 话(略)-(略)
邮  (略)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