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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05在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广州市市本级垃圾处理环卫一体化PPP项目招标公告[变更][变更]。现邀请全国供应商参与投标,有意向的单位请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参与投标。
广州市市本级垃圾处理环卫一体化PPP项目
变更公告(二)
招标文件')" rel="nofollow" style="color:red;" title="标书制作">招标文件内容及其他资料作如下澄清和变更:
一、变更事项
(一)原变更公告第二、变更事项(一)
原文:略
修改为:
1.“投标人自(略)年1月1日至今具有政府和社会资(略)和社会资本合作的环卫一体化项目业绩并在服务期间获得业主评价达到满意或优的评价的:
单个业绩合同首年服务金额第一名的,得1(略)。
单个业绩合同首年服务金额第二名的,得0.5(略)。
单个业绩合同首年服务金额第三名的,得0.3(略)。
单个业绩合同首年服务金额第四名的,得0.1(略)。
单个业绩合同首年服务金额第五名及以后的,得0(略)。
备注:服务内容至少含道路保洁或垃圾运输或河道(水面)保洁等工作,且须同时(略)部门签订的合同(略)址和截图、业主评价证明复印件。如提交多份业绩,按项目年服务金额最高的计算,其余业绩不参与评审。”
2.3(略)。
备注:服务内容至少含道路保洁或垃圾运输或河道(水面)保洁等工作,且须同时(略)部门签订的合同(略)址和截图、业主评价证明复印件。”
(二)原变更公告第二、变更事项(二)、变更事项(三)、变更事项(四)
原文:略
修改为:
“对投标人的业绩按以下三个专业进行评比,包含多项专业的业绩由投标人明确该项业绩所属专业,不重复计算。
1.投标人具有水域或河涌或水面或河道的保洁项目并在服务期间获得业主评价达到满意或优的评价的:
投标人中具有上述业绩数量第一名的,得3(略)。
投标人中具有上述业绩数量第二名的,得1(略)。
投标人中具有上述业绩数量第三名的,得0.5(略)。
投标人中具有上述业绩数量第四名的,得0.2(略)。
没有或其他则不得(略)。
2.投标人具有道路保洁类业绩经验并在服务期间获得业主评价达到满意或优的评价的:
投标人中具有上述业绩数量第一名的,得2(略)。
投标人中具有上述业绩数量第二名的,得1(略)。
投标人中具有上述业绩数量第三名的,得0.5(略)。
投标人中具有上述业绩数量第四名的,得0.2(略)。
没有或其他则不得(略)。
3.投标人具有城市道路喷雾降尘或抑尘项目业绩经验并在服务期间获得业主评价达到满意或优的评价的:
投标人中具有上述业绩数量第一名的,得1(略)。
投标人中具有上述业绩数量第二名的,得0.5(略)。
投标人中具有上述业绩数量第三名的,得0.2(略)。
没有或其他则不得(略)。
本项最高得6(略)。
备注:以上业绩须(略)部门签订的合同(略)址和截图方为有效。如数量一样的则得(略)相同。”
二、投标截止时间修改(略)(略)年9月(略)日(略)时(略)
三、联系事项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略)
采购人地址:(略)bsp; 联系电话(略)-(略)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略)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略)1(略)7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略)bsp; 联系电话(略)-(略)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略)-(略)
本变更公告内容凡与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或本次招标的相关资料不一致之处,以本变更公告为准。
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略)
(略)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