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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业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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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于
2018-09-14在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长白县城市公用事业管理中心局采购垃圾压缩车及垃圾桶项目招标公告。现邀请全国供应商参与投标,有意向的单位请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参与投标。
长白县城市公用(略)采购垃圾压缩车及垃圾桶项目
项目编号(略)
一、招标条件
本采购项目为长白县城市公用(略)采购垃圾压缩车及垃圾桶项(略)采购执行计划批准书(CBZC(略)-(略))批准招标,招标人为长白县城市公用(略),招标代理机构(略),采购资金来自预算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略)%。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合格的供应商。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项目名称:长白县城市公用(略)采购垃圾压缩车及垃圾桶项目
2、招标内容:挂桶式垃圾压缩车5台,(略)L垃圾桶(略)个,(略)L垃圾桶(略)个。
3、交货地址:(略)4、采购预算(略).4(略)
5、交货期:合同签订后7日历天。
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
三.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独立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满足本次采购需求),近三年((略)年、(略)年、(略)年)具有一项以上类似项目业绩;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略)年-(略)年度的财务状况材料(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六个月相关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在(略)站(***行人、重大(略)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略)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投标 ;
7、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有隶属关系或相关联企业同时投标;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略)采购活动;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供应商的报价均将被拒绝;
(略)、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加盖红色公章)、法人(略)(原件、加盖红色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法定代表人(略)(复印件加盖红色公章)、被授权人(略)(原件、复印件加盖红色公章),近三年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略)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原件、复印件加盖红色公章)(略)并(略)。
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略)年9月(略)日至(略)年9月(略)日,每天上午8(略)~(略),下午(略)~(略),节假日休息除外。到长春市宽城区长盛街和馨园3栋2单(略)室(略)并(略)。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略),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略)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略)年(略)月9日(略)时(略),地点为长春市净月开发区临河街(略)号(略)B座(略)开标室。
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白山市公共(略)》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市公用(略)
联 系 人:(略) (略)
地址:(略)>地址:(略)联系人:(略)-(略) (略)
徐洪鹤 (略)-(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