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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7-13在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宁夏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2018年度红寺堡区(第一批)土地整治项目招标公告。现邀请全国供应商参与投标,有意向的单位请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参与投标。
宁夏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略)8年度红寺堡区(第一批)土地(略)治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略)年度红寺堡区(第一批)土地(略)治项目已由 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以 宁财(建)指标((略))(略)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国拨 ,招标人(略)吴忠市红寺堡区(略),招标代理机构(略) 四川(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 施工及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宁夏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略)年度红寺堡区(第一批)土地(略)治项目
建筑规模:宁夏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略)年度红寺堡区大河乡大河村土地(略)治项目:项目区总面积(略).(略)亩;宁夏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略)年度红寺堡(略)梨花村(一期)土地(略)治项目:项目区总面积(略).(略)亩,;宁夏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略)年度红寺堡(略)梨花村(二期)土地(略)治项目:项目区总面积(略)亩。
建设地址:(略)个标段,监理(略)为三个标段(施工及监理标段划(略)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施工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水利水电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略)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 以上资(略)专业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项目各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根据宁检会【(略)】3号文件规定,投标单位需提供建设单位所在地、市、县(区)检察机关出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外地投标企业还需提供注册所在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示的检查结果,投标单位无不良行为记录方可参与投标。
4.投标(略)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年 7月(略)日8(略)起至 (略)年7月(略)日(略),在宁(略)(获取
5.1凡通过(略)者,请于(略)年7月(略)日至(略)年7月(略)日通过宁夏回族自治(略)(***并(略)电子版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略),售后不退。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略)年 8月 2日 9(略),地点为宁夏公共(略)。
5.3保证金缴纳账户:投标人(略)时(略)自动生成的保证金账户。
注(略)、(略)成功后,不要拔锁,(略)上(略),然后(略)。
2、接上面步骤,(略)会自动显示保证金帐号及相关信息,请按(略)提示从基本帐户缴纳投标保证金。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略)()、宁(略)(代理机构:四川(略)宁夏(略)公司
地址:(略)>
联系人:(略)p>
电话: (略)-(略)
(略) 8年 7月 (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