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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16在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重庆市第三垃圾焚烧发电厂渗滤液(含沼气)、飞灰运营服务(第二次)招标公告。现邀请全国供应商参与投标,有意向的单位请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参与投标。
重庆市第三垃圾焚烧发电厂渗滤液(含沼气)、飞灰运营服务(第二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略)-(略)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重庆市第三垃圾焚烧发电厂渗滤液(含沼气)、飞灰运营服务,项目招标人为重(略),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略)2.2建设规模:处理总规模为(略)吨/日,配置6×(略)吨/日焚烧炉、3×(略)MW汽轮发电机组及3×(略)kW沼气发电机组。
2.3服务期:合同签订后正式服务之日起至(略)年(略)月(略)日止。
2.4招标范围:
(1)渗滤液处理:负责运营、维护和管理渗滤液处理(略),包含渗滤液处理(略)范围的设备、管线、仪器仪表、建构筑物及环境道路等的安全、环保、文明生产,正常运行生产及异常运行调(略),以及为达到上述目的的人员配置和培训、管理。
渗滤液产生的沼气运营相关服务:负责渗滤液处理(略)UASB池产生的沼气的输送、脱硫、储存、预处理、发电等(略)个(略)的运行及维护管理。
(2)飞灰处置:负责管理(提供)飞灰固化所需的螯合剂、水泥、包装袋等所需的全部物料及机具;完成垃圾焚烧过程中产生的全部飞灰固化、混炼包装、原灰吨袋打包,场内转移、装卸、检测合格后运输至填埋场填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3.1.1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略)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运营服务能力;
3.1.2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略)专业承包(略)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略)专业承包(略)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 (略)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具有渗滤液或飞灰运营服务类似业绩1个及以上。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略)月(略)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略)时,下午(略)时至(略)时(北京时间)到(略)招标部(略)并(略)。(略)时投标人代表必须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略)、委托代理人(略)、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略),售后不退,本次招标文件不接受(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略)年(略)月7日9时(略)(北京时间)。
5.2投标地点和开标地址:(略)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略)址:**(略)址:***/p>
7.联系方式
招(略)
地 址:重庆市江(略)青泊村(略)号
联系人:(略)p>
电 话(略)-(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重庆大渡口区大堰二村重钢电讯大楼四楼
联系人:(略)p>
电 话(略)-(略)
传 真(略)-(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