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资格:
1.资格要求:
1.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单位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略)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略)年任意 1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1.2 为本项目提供(略)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投标。(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1.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投标(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1.4 供应商未被列(略)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略)采购严重违(略)(***违法失信行(略)采购活动期间。(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1.5 供应商应具备(略)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1.6 供应商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7 供应商应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略)中(略)登记并获得诚信编号,最新年度考评结论(略)C 或以上的(提供佛山市公共资源(略)中城市道路(略)页截图);广东省以外的供应商,须提供(略)址: *(略)”专栏关于供应商进粤企业及人(略)页打印件;
1.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获取(略)上或(略)
2.1(略):供应商通(略)把加盖单位公章的(略)资料扫描件(略)至采购代理机构。
2.2(略)(略)的供应商需凭以下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略)磋商文件。
3.获取磋商文件须提供以下资料:
3.1《(略)登记表》((略));
3.2 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3.3 提供在发售期(略)(**(略)页查询结果截图的真实性负责。
3.4 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略)复印件;如是响应供应商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略)及授权代表(略)复印件。
4.(略)不接受现金形式。(略)支持银联、(略)宝、微信,(略)采用汇款方式(略)文件的,具体账号【户名(略);开户(略);账号(略)】。
5.供应商(略)磋商文件需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并经审查,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但已(略)并成功(略)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符合性审查。
6.为了提高政府采购效率,节约社会交易成本与时间,希望(略)了采购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次投标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3日前,按《投标邀请》中的联(略)。对您的支持与配合,谨此致谢。
7.请各投标人提前(略)钟(略)进场手续,每家(略)供应商只允许一名代表进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