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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与招标网 发布时间:2026-03-17 地区: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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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公司(立即注册查看) 受业主单位(立即注册查看) 委托,于2026-03-17在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海盐县中医医院、专科医院及卫生单位医疗设备、医疗相关服务等招...。现邀请全国供应商参与投标,有意向的单位请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参与投标。 第一部(略) 磋商公告序号项 目内  容1项目名称海(略)及卫生单位医疗设备(略)遴选2采购编号(略)-(略)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供应商的资格要求。4响应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3份。5公告期限发布之日起5天。6磋商有效期磋商截止时间后(略)天内有效。7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地址:(略)8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略)年(略)月(略)日(略):(略)响应文件开启时间(略)年(略)月(略)日(略):(略)磋商地(略)号海(略)住(略)阳光接待室(略)包转包未经采购人允许,本项目不得(略)包转包。(略)评审办法综合评(略)法(略)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略)质疑、投诉方式项目联系人(询问):傅老师项目联系方式(询问):(略)-(略)  质疑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略)    (略)其他请磋商响应供应商仔细阅读本采购文件,其中带“▲”标记的条款为实质性内容,磋商响应供应商须对带“▲”标记的条款作出实质性响应。(略)             第二部(略) 磋商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1.1本次磋商工作仅适用于本项目。1.2本项目采购方式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2.定义2.1采购人系海(略)及卫生单位(海(略)为牵头单位)。2.2磋商供应商:响应本次采购,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2.3货物:系指磋商供应商按磋商文件或合同要求,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材料、设备、机械、仪器、备件、配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技术资料和文字材料。2.4服务:系指采购文件或合同规定磋商供应商须承担的设计、安装、调试、试运行、技术协助、培训、售后服务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3.采购项目概况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相关内容,主要要求参见本文件第三部(略)。4.合格的磋商供应商详见竞争性磋商磋商公告磋商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规定。5.磋商费用磋商供应商应承担其参加磋商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结果如何,采购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二、竞争性磋商文件6.磋商文件的组成6.1本磋商文件包括目录所示内容及所有按本须知发出的补充资料。6.2除上述所列内容外,采购人对磋商供应商所作的任何口头解释、介绍、答复,只能供磋商供应商参考,对采购人和磋商供应商无任何约束力。6.3磋商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交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不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的响应文件和资料,可能导致磋商被拒绝。6.4磋商文件是磋商过程进行的有效依据,也是成交后签订合同的依据,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凡不遵守磋商文件规定或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不响应的报价,将可能被拒绝或以无效标处理。本磋商文件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进行解释。7.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7.1磋商供应商在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或认为有必要与采购人进行技术交流,应于(略)答复。7.2磋商供应商要求解释或澄清的问题应以书面形式,并(略)、写明日期。7.3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略)。7.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文件,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并对其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采购人回函确认。7.5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略)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略)日的,采购人可能会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未对原磋商文件作出重大修改或不会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变。7.6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略)。三、响应文件编制要求8.响应文件的组成8.1磋商供应商向采购人递交的书面响应文件(以下简称响应文件)应由如下部(略)组成:8.1.1.响应书;8.1.2.报价一览表;8.1.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8.1.4.企业简介;8.1.5.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8.1.6(略)项目招标代理服务经验:8.1.7. 本项目制定的招标代理实施方案;8.1.7.1其他非政府采购招标方案;8.1.8. 项目组人员组成和(略)工;8.1.9. 招标代理机构的内控机制;8.1.9.1 ISO(略)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略)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略)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8.1.9.2 招标代理机构的政府采购、建设年度货物和服务招投标内部管理控制制度;8.1.(略). 特色服务和承诺;8.1.(略).招标代理机构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注:以上内容为复印件的应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附件中有参考格式的,参照格式,没有参考格式的,磋商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要求自行编制。8.2磋商货币本次磋商项目货币为人民币。8.3 磋商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相关要求,详细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响应文件的正确性和真实性,磋商供应商如与(略)、合同条款及技术各项要求有偏离,应在响应文件中明确提出,如有好的建议,应填写《建议书》。8.4 不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的响应文件可能导致被拒绝。9.报价要求9.1本次报价方式为百(略)比。此报价应包括本项目(略)个服务期需磋商响应供应商承担的费用及潜在可能涉及的一切费用。未计入报价而应该发生费用的,视为已含在其他(略)项投标报价中。磋商响应供应商应认真计算可能发生的各相关费用并计入投标报价内,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得借此要求增加任何费用。如上述没有提及但该项目仍需要的内容,请磋商响应供应商自行考虑一并计入报价中(未计入的,视为磋商响应供应商的优惠)。9.2磋商供应商应对磋商文件内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投其中部(略)内容者,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9.3磋商内容只允许一套报价,采购人不接受任何有选择性的磋商报价。9.4 磋商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包含在磋商报价中。9.5报价方式详见第三章。(略).磋商保证金:无(略).响应文件的有效期(略).1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磋商截止时间之日后(略)天。不足有效期的视为非实质性响应,其磋商将被拒绝。(略).2在原定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人可以以书面形式向磋商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磋商供应商对此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磋商供应商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被扣留磋商保证金,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的磋商供应商需要相应延长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略).响应文件的规定(略).1各招标代理机构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本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响应文件对本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响应文件可能视为无效。(略).2投标响应文件及各招标代理机构与本次招标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略).3各招标代理机构应按本文件中提供的文件格式、内容和要求制作投标响应文件。投标响应文件应装订成册。响应文件采用胶装。(略).4响应文件提供一式三份,每份响应文件须在封面上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略).5响应文件的正本须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或打印,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亲自签署并加盖磋商供应商单位公章,并注明“正本”字样。副本可以复印。(略).6响应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如要修改错漏处,必须由响应文件签署人在修改处签字或加盖印鉴。(略).7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磋商供应商负责。四、响应文件的递交(略).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略).1磋商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密封在封装袋中,并在封装袋(箱)上标明“正本”“副本”字样,封口处应有磋商供应商公章或密封章及法定代表人或磋商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略).2外层封皮上应写明:项目名称、投标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投标响应文件名称(即正本或副本)(略).3如果磋商响应文未密封的,不予接收。因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采购人对响应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不负责任。(略).磋商截止时间(略).1在本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当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的磋商地点。在磋商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拒绝接收。(略).2采购人因故推迟磋商截止时间,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磋商供应商。在这种情况下,采购人和磋商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时间的约束。(略).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略).1磋商供应商可以在递交响应文件以后,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略).2磋商供应商的补充、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略)条规定编制、密封、标志和递交,并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略).3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略)。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五、开启响应文件(略).磋商开始时,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查验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拆封响应文件。注:本项目在响应文件开启后直接递交磋商小组审议,不进行公开唱标。六、磋商人员及相关原则(略).参加磋商人员(略).1供应商应派法定授权代表参加磋商。该授权代表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略)(格式详见第五章),并出示(略)件。授权代表如是法定代表人的,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并出示相关证明、证件即可。如是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且又授权其代表参加磋商,则磋商工作将以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表为准。(略).2未能出示上述文件或者证件的,磋商领导小组将拒绝与该供应商磋商。(略).磋商小组(略).1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及以上单数组成。(略).2评审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略).3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略).4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涉的,应当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略).磋商评审原则(略).1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略).2客观、公正地对待所有供应商,对所有供应商均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依据磋商评审程序列。(略).3在磋商期间,磋商供应商不得向磋商小组成员询问与其无关的磋商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磋商结果的活动,否则将取消其磋商资格。(略).4在磋商过程中,评审专家不得与磋商供应商私下交换意见,在竞争性磋商工作结束后,评审专家或知情者应严格保密,不得将磋商评审情况告诉与之无关的人(包括磋商供应商)。(略).5在磋商和评定成交供应商的过程中,如有磋商供应商联合故意抬高报价或其他不正当行为,采购人有权中止磋商。(略).6采购人不向未成交供应商解释原因,不退还响应文件,不符合密封、装订要求而被拒绝的响应文件除外。七、磋商程序(略).对所有响应文件的初审(略).1初审包括资格条件、符合性评审。审查不合格的,其磋商响应将无效,不再进行后续磋商。如有下列情形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1)未按磋商文件规定提供磋商保证金的。(2)(略)的供应商与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发生实质性变更的且未提供有效证明的;(3)供应商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磋商响应文件或技术方案,未声明哪一份有效的;(4)磋商响应文件非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未提供或提供无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5)磋商响应文件中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略)复印件不齐全的;(6)磋商响应文件内容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签字或盖章的;(7)磋商响应文件内容不全或内容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等而导致评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8)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变更通知更改磋商响应文件的;(9)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中带“▲”条款要求的磋商响应文件;((略)条款中的磋商有效期、服务期不能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略))磋商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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