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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4在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安徽建工建工智能制造]建工智能制造钢构智造公司(芜湖2025)三角洲项目型材材料采购标段1采购公告。现邀请全国供应商参与投标,有意向的单位请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参与投标。
根据安徽建工集团物资设备采购管理相关(略)三(略)洲项目型材进行公开询(略)名称及范围1(略)名称:安徽建工钢构(略)公司三(略)洲项目型材材料采购;2、采购编号:ACEG-(略)、采购内容:三(略)洲项目型材材料采购,详见询价文件。4、含税
控制价:(略).(略)5(略)地址:(略)1、法人
资格要求:公司合法(略),独立法人,具备有效营业执照;2、安徽建(略)已(略)并获得终审通过(无需(略)锁);3、质量要求:型材验收按照实际过磅重量验收。本
清单材料应满足《热轧H型钢和部(略)T型钢》GBT(略)-(略),《碳素结构钢》GBT(略)-(略),《结构用无缝钢管》GBT(略)-(略)等要求。4、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略)(¥: (略).(略) )。4.1投标人以转账方式一次性足额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在“项目投标”模块,对应具体投标项目的项目流程,(略)“保证金查询”(略),可查看保证金账户信息和到账状态;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的投标(略)查证到账的,其投标无效。4.2
报价单位需综合考虑,合理报价,若投标人发生以下任一种情况,其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①恶意低价报价中标后放弃中标或拒签合同;②中标后未能及时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③中标后在签订合同时向
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 5、投标人总报价及各子目单价均不得超过控制价,否则作为无效标处理;6、参与报价即视为完全响应我方提供的合同条款内的所有要求;7、在安徽建工集团内无任何不良行为记录;投(略)公布的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的,确定为供货单位结果无效; 8、(略)投标总报价与所(略)的
投标文件总报价不一致的,按无效标处理(因小数点问题的除外);9、未响应询价资料要求的,按无效标处理。三、询价文件的
获取及要求
资质符合要求的有意参加者,请自行(略)安徽建(略)(https:(略).cn)投标人端(略)询价文件。四、报价方式 (略)年(略)月(略)日(略)时前(略)安徽建(略),在(略)进行报价,按格式要求编制本文件最后一页的报价清单盖章扫描(略)内“递交
响应文件”处,并在“参与报价”处(略)“(略)E(略)CEL”,在(略)的表格内填好报价后,再(略)“导入E(略)C(略)报价。报价清单“投标单位(公章)处须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盖章”处须盖章或签字。五、其他1(略),联系人:(略)电话:(略)。2、投标(略)相关事宜可咨询招标部门,联系人:(略)系电话:(略)。六、评审办法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评标价法,询价小组严格按照询价公告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按有效
供应商最终报价从低到高顺序推荐一位
成交候选人。 七、货款(略)1、按月结算(上月(略)日至本月(略)日为一个结算周期)。投标人于每月(略)日凭招标人人员开具的收料单到招标人进行对账,双方核对无误后投标人开具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略)%)与招标人(略)结算。结算次月(略)%货款。招标人可以采用
银行承兑汇票、
信用证、E信通和安建安信等非现金(略)方式,招标人不承担贴息费和手续费。 八、重要提示8.1若相同报价按安(略)自动判定的排名第一确定为中标单位。8.2若投标人投标税率不同,造成投标价不能公正科学评审时,则招标人按不含税价作为评标价。以上要求投标人不得有任何异议。8.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相互串通投标处理:(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略)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
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8.4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略)“限制交易名单”管理并予以披露,期限自认定之日起暂定(略)年。(1)非法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或者恶意投诉的;(2)投标人在
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3)起诉(仲裁)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不愿达成合理的和解或调解协议的;导致其他单位起诉(仲裁)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并造成实际损失的;要求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协助执行或其他行为给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造成实际损失的;(4)在“限制交易名单”管理处罚期内合作方的法定代表人任其他合作方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的;(5)违反合同约定,情节严重的;(6)其他行为给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造成损失,且拒不赔偿的;(7)严重违反建工控股其他管理规定或建工控股认为需要纳入“限制交易名单”管理的。8.5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略)“限制交易名单”管理并予以披露,期限自认定之日起暂定(略)年。(1)在招投标过程中相互串通投标的;(2)以提供虚假业绩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3)违反合同约定,情节严重且拒不改正的;(4)中标后恶意放弃中标或不按规定期限签订合同或不按时缴纳履约保证金(或银行保函)的;(5)合作过程中存在挂靠行为的。8.6纳入“限制交易名单”管理的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的,自公布之日起终身禁止与其建立合作关系。(1)向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工作人员进行商业贿赂的;(2)两次纳入“限制交易名单”管理的,自第二次纳入“限制交易名单”之日起终身禁止与其建立合作关系。8.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报价:(1)投标人未按要求在“递交响应文件”处(略)报价表的;(2(略)量清单及报价表未按要求进行盖章的;(3)投标人报价未按招标人指定料源地范围进行报价的(如有);(4)投标单位修改询价内容或缺少增加询价内容进行报价的;(5)投标单位在询价截止时间之前未按要转入投标意向金的(仅限处置物资项目)。(略)查看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