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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于
2025-11-19在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江宁区不停车检测点维保项目采购公告。现邀请全国供应商参与投标,有意向的单位请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参与投标。
(略)不停车检测点维保项目采购公告发布时间:(略)-(略)-(略) 项目概(略)不停车检测点维保项目JSZC-(略)-JSHY-C(略)-(略) 采购项目的潜在
供应商(略)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略)-(略)-(略):(略) (北京时间)前提交
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SHY-C(略)-(略) 项目名称:(略)不停车检测点维保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略).(略) 最高限价(如有):(略)。 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
资格要求:((略)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略));2.具有良好的商业
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略)年度财务报告,至少包含
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
银行出具的
资信证明;成立不满一年的无须提供);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或证明材料);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
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略)年(略)月至今)中任一月份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的复印件,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免缴或迟缴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6.法律、行政法规规(略)采购政(略)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五章评(略)标准。(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略)站((略)www.(略).cn)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略)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略)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略)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略) (略)上(略)登记方式 售价:0.(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略)-(略)-(略):(略) (北京时(略)址:http:(略).cn) 五、开启时间:(略)-(略)-(略):(略)(北京时(略)址:http:(略).cn)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次采购采用“(略))”,
招标、投标、评标和
中标结果发布全程(略),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供应商应当按照《(略))供应商操作手册》参加投标活动。如供应商未按要求操作,由此所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供应商如确定参加磋商,可自行(略)及有关资料,按照《操作手册》进行(略),(略)和(略)电子签章,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略)电子
投标文件。3.竞争性磋商、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将与供应商就磋商(谈判)文件进行(略)磋商(谈判),请供应商在开标前(略)谷歌浏览器进入不见面大厅,并准备好耳麦和摄(略)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要求配置上述设备、上述设备发生故障等自身原因,导致磋商(谈判)失败,供应商自行承担其后果。4.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关于支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政策规定。如本次采购的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略)等部门发布的节能产(略)强制采购范围的,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的相关证书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
清单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已正式公布(略)强制采购产品未提供认证证书的或认证证书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要求。其他条件相同情况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5.供应商对于投标产品的包装应按照“财办库〔(略)〕(略)采购需求标(略)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6.落实政府(略)采购需求标准》(略)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项目实施指南》(财办库〔(略)〕(略)号)文件标准。7.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项目需求部(略)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8.本次采购不收取保证金。9.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略)采购活动;(2)为采购项目提供(略)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略).(略)考察、答疑时间:采购人不统一组织,有需要的供应商自(略)采购活动中推行
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略)〕5号规定,参加(略)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略)采购
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略)‘(略)’首页(ht(略)采购(略)页面(http:(略).(略).(略).(略):(略)hodeframe(略)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略)BA9C8E(略)E(略)B(略)C8EC1E5)(略)(未(略)的供应商应先(略)‘供应商(略)点这里’并按要求完成(略)),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略)“信(略)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略)采购资格审查环节(略)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略)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略).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略)”发布的信息。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单位名称:(略)(本级)单位地址:(略)位地址:(略):(略)-(略)JSZC-(略)-JSHY-C(略)-(略)采购文件.doc(略)查看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