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略)范围内公开征集“六霸”等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的公告
为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走深走实,持续(略)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厉打击(略)治“(略)霸”“(略)霸”“沙霸”“矿霸”“(略)霸”“(略)霸”(简称“六霸”)等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切实维(略)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中(略)委政法委员会面向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公开征集涉黑涉恶等违法犯罪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一)“(略)霸”:利用家族、宗族势(略)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把持基层政权;(略)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略)、恶意阻工阻拦、敲诈勒索等。
(二)“(略)霸(略)范围内为非作歹、欺压百姓;操控地方事务(略)公共资源;干扰基层政权、扰乱社会秩序;组(略)施压,谋取非法利益等违法犯罪行为等。
(三)“沙霸”:非法采矿抢占砂石资源;垄(略)场、强迫交易、恶意竞标;破坏生态环境与经营秩序等。
(四)“矿霸”:非法采石、抢占矿山资源;垄断矿产交易、暴力抗法;破坏生态环境与矿产管理秩序等。
(五)“(略)霸”:(略)、(略)、校园周边、流动人口聚集地、(略)接合部等公共场所,拉帮结伙、寻衅滋事、强迫交易、打架斗殴、强拿硬要、强收保护费或操控“黄赌毒”、插手民间纠纷、扰乱社会秩序、抢占公共场地、从事非法经营活动,操纵未成年人参与有偿陪待、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行为。
(六)“(略)霸”:(略)场((略)场、(略)场、(略)场等)内,(略),强买强卖商品,组织、指使(略)场内寻衅滋事、(略)场秩序、收取保护费、排挤竞争对手等违法犯罪行为。
(七)其他:为“六霸”充当“保护伞”、通风报信、包庇纵容的公职人员及相关人员线索等其他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乱象问题。
二、举报方式和受理时间
欢迎社会各界、(略)络、电话、电子(略)、信件和当面举报的方式积极提供相关问题线索。举报时间为国家法定工作日8:(略)-(略):(略)和(略):(略)-(略):(略)。
举报人可拨打(略)举报电话或(略)全国“(略),选择“扫黑除恶斗争线索举报入口”,进入选择“线索举报”或“行业乱象举报”栏目,填写相关信息后提交即可,全国扫黑办实时受理。
(二)(略)州级举报方式
(略)扫黑除恶斗争(略):
举报电话:(略)-(略)扫黑除恶斗争(略)
地址:(略)
举报电话:(略)-(略)
地址:(略)br/>
(三)(略)级举报方式
(略)委政法委员会:
举报电话:
(略)-(略);
迭(略):
举报(略)址:(略)>
三、举报注意事项
发现以上行为的,请做好相关证据的收集和固定,并向相关部门积极举报。举报线索应包含被举报人的姓名(含绰号)、主要违法犯罪事实等基本情况。举报内容翔实具体,不得虚构事实诬陷他人。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对泄露信息或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将依法依纪从严处理。
特此公告
中(略)委政法委员会
(略)年(略)月(略)日




